研究生硕士网

潍坊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时间:2025-10-11 09:30:22    录取复试名单查询系统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经高研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现将高研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请见附件,本次不含推免生)。

1、考生拟录取信息原则上不得更改,详细结果请登录“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zbm.uestc.edu.cn/logout)查询。拟录取考生若申请放弃我院拟录取或已接受其他高校的待录取通知,将不得再参加我校调剂或被我校拟录取。

2、拟录取名单公示7天。考生对拟录取名单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学院反映。电话:0755-21031167,邮箱:py_sias@uestc.edu.cn。

3、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教育部审核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并以录取通知书为准。(预计2025年7月前后发放)。

4、拟录取考生(本次不含推免生)请于4月16日前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zbm.uestc.edu.cn/logout),按照登录提示进入系统完成以下手续:

(1)上传《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模板下载),要求档案或学习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或居住地街道办签署意见加盖印章。相关纸质原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提交给学院。

(2)拟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上传本人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合同内容双方协商)、《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模板下载)。考生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或复印件)、《研究生定向协议书》(一式两份)纸质原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提交给学院。

5、档案与派遣

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将个人档案调入学院(调档函在正式录取后发放)。因档案原因导致无法入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必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合同)书(强军计划除外)。

考生的拟录取类别(定向或非定向)在教育部审核后不再更改。如果考生因自身原因需要申请修改拟录取类别,请于4月15日前将书面签字的申请通过邮件方式提交学院邮箱jw_sz@uestc.edu.cn(非全日制原则上录取为定向,由学院统一修改,不需再申请)。

若因考生录取类别错误导致无法入学、培养、就业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被拟录取的考生因参加国家各类专项计划须保留入学资格的,在学院拟录取公示期间本人提出申请,经研究生院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

7、联系方式

研究生培养中心       联系电话:0755-210331**

电子科技大学(深圳)高等研究院

2025年4月3日

注:拟录取导师匹配另行通知,将在所有批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结束后开展。计算机技术专业联合培养项目(中电科芯片技术研究院,拟招生人数1人)情况将结合学生与导师匹配情况等因素确定。

【下载地址】

录取/复试名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