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现将信息与软件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请见附件1,本次不含推免生)。
1、考生拟录取信息原则上不得更改,详细结果请登录“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zsgl.uestc.edu.cn/ksxt)查询。拟录取考生若申请放弃我院拟录取或已接受其他高校的待录取通知,将不得再参加我校调剂或被我校拟录取。
2、公示时间:2024年4月2日-4月16日。
考生对拟录取名单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反映。电话:028-83201327,邮箱:rjgczs@uestc.edu.cn。
3、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教育部审核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并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4、拟录取考生请于4月20日前在飞书上完成以下手续:
(1)上传本人近30天内二级(含)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请仔细阅读《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要求》https://yz.uestc.edu.cn/info/1012/3656.htm)。
(2)上传《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附件2),要求档案或学习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或居住地街道办签署意见加盖印章。相关纸质原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提交给学院。
(3)拟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上传本人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强军计划除外)、《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附件3)。考生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或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一式两份)纸质原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提交给学院。
(4)上传方式:飞书【工作台】-【审批】-【发起申请】-【拟录取考生资料上传】(资料上传说明文档:https://uestc.feishu.cn/wiki/wikcn3f289bCTk0dn90omR0uBSd)。
5、档案与派遣
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将个人档案调入学院(调档函正式录取后发放)。因档案原因导致无法入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必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合同)书(强军计划除外)。
考生的拟录取类别(定向或非定向)在教育部审核后不再更改。如果考生因自身原因需要申请修改拟录取类别,请于4月15日前将书面签字的pdf申请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学院(rjgczs@uestc.edu.cn,并电话告知028-83201327)。非全日制原则上录取为定向,由学院统一修改,不需再申请。若因考生录取类别错误导致无法入学、培养、就业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被拟录取的考生因参加国家各类专项计划须保留入学资格的,在学院拟录取公示期间本人提出申请,经研究生院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
7、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8-832013**
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软件工程学院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