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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2025年法律(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0-05-12 07:20:45    录取复试名单查询系统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经考生复试、学院遴选、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对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招生培养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见附件),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6月15日起),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反映,电话:0516-835001**。正式录取名单须经教育部录检通过后最终确定。
2.录取通知书相关事宜。请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务必于6月28日前登录拟录取信息采集系统(网址:https://lightapp.jsnu.edu.cn/yjszs/)准确填写录取通知书的寄送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建议使用电脑端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预计7月初寄出,如考生通讯地址有所变更,请及时告知。
3.调档函相关事宜。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含推免生),我校须调取人事档案,考生须及时在拟录取信息采集系统中下载电子版调档函并填写档案管理部门名称后打印,持纸质版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由其调取本人的人事档案寄至我校相关录取学院。应届毕业生可等毕业材料齐全后,由毕业学校将档案材料统一寄至我校相关录取学院。
4.组织关系转接事宜。党组织关系:原组织关系在江苏省内的,直接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至我校即可,不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目标党组织应具体至培养学院研究生支部。原组织关系在江苏省以外的,需携带由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中生成打印并盖章的《党员登记表》和纸质介绍信。纸质介绍信抬头统一开至中共江苏师范大学委员会,党组织关系去向为录取学院的研究生支部,名称详见《江苏师范大学接2020级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去向信息.pdf》。团组织关系: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将团组织关系转入到我校录取学院的团组织,同时开具纸质版的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并盖章,开学时交到录取学院。
5.定向培养协议相关事宜。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就业单位负责保管,无须调档(考生不需要下载打印调档函),但考生须下载签定《江苏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doc》,并于6月28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用EMS快递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办理。寄送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钟楼2#204室,收件人:研招办,联系电话:0516-83403083,邮编:221116。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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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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