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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2025年法律(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1-05-12 07:20:45    录取复试名单查询系统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经考生复试、学院遴选、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对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4月30日起10个工作日。拟录取考生名单须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开,并经教育部录检通过后最终确定。如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情况。

研招办通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钟楼2#204室,邮编:221116;电话:0516-836562**;邮箱:yzb@jsnu.edu.cn

说明:

1.公示名单为拟录取名单,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所有拟录取考生均要进行学籍学历审核,学籍学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请拟录取考生提前准备好毕业证书扫描拍照版,或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电子版,以便需要时可及时提供。因不能及时提供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2.如考生发生以下情况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考察不合格;

(2)体检不合格经复检仍不合格;

(3)未通过教育部录取检查;

(4)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以及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情况。

3.关于调档、定向协议、录取通知书等后续通知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录取栏目,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下载地址】

录取/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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