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拟录取信息原则上不得更改,详细结果请登录“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拟录取考生若申请放弃我院拟录取或已接受其他高校的待录取通知,将不得再参加我校调剂或被我校拟录取。
2、考生对拟录取名单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反映。电话:028-83206398,邮箱:zhouxn@uestc.edu.cn。
3、拟录取考生经学校公示、教育部审核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并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4、拟录取考生请将本人近30天内二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点击查看《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要求》)、《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附件2)(要求档案或学习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或居住地街道办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在7月2日前提交或邮寄到学院。
5、档案与派遣
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将个人档案调入学院(调档函正式录取后发放)。
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必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合同)书(强军计划除外)。请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在7月2日将《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一式两份(附件3)、本人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或复印件)1份提交或邮寄到学院。
考生的拟录取类别(定向或非定向)在上报教育部后不再更改。如果考生因自身原因需要申请修改拟录取类别,请于6月15日前将书面签字的申请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学院。
6、材料接收方式
联系人:罗娟研 联系电话: 02883202598 邮编:610054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建设北路二段四号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物理学院202
电子科技大学物理学院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