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复试权重为30%,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30%。复试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低于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2、 总成绩相同,以复试成绩高者居先。
3、 如对成绩有异议可进行申诉,申诉渠道:
联系部门: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人力资源部
电子信箱:17228086@qq.com
电话号码:010-62311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甲19号208室
1、 复试权重为30%,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30%。复试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低于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2、 总成绩相同,以复试成绩高者居先。
3、 如对成绩有异议可进行申诉,申诉渠道:
联系部门: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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