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注:
1、复试权重为50%,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3)×50%。复试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低于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2、如对成绩有异议可进行申诉,申诉渠道:
联系部门: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
电子信箱:120635951@qq.com
电话号码:010-683667**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3号院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2217室
备注:
1、复试权重为50%,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3)×50%。复试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低于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2、如对成绩有异议可进行申诉,申诉渠道:
联系部门: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
电子信箱:120635951@qq.com
电话号码:010-683667**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3号院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221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