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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2-04-14 02:40:39    录取复试名单查询系统

经学校各二级单位复试,现将我校一志愿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名单见附件),拟录取考生公示后还须报教育部录取检查等审核环节,通过后才可正式录取。拟录取名单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招生学院或研究生院反映。研招办电话:0773-58336**。

备注:

一、以下几类拟录取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1.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2.非全日制考生;

3.报考时选择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

4.拟录取后要修改为定向就业的考生。

请以上考生于4月29日前将定向就业协议邮寄到我校研招办(不要邮寄到复试学院或学校其他单位)。

二、广西师范大学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下载地址:http://www.gc.gxnu.edu.cn/xgxzw/list.htm。

三、定向就业协议邮寄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研招办,321办公室收,0773-5833630。

四、录取后信息(录取类别、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手机号)有变更的,需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信息查询系统(https://yzcx.gxnu.edu.cn)中按要求注册修改,时间另行通知。

五、若拟录取名单有变动,按录取时间顺序增加附件分批公示。

六、附件1中学科教学(数学)非全日制拟录取名单有删减,公示日期从4月1日起。

七、一志愿拟录取通知已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发送,请已公示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除外),用学信网帐号登陆,在“网上调剂”中的一志愿通知中查看,不需要确认。

八、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邮寄到研招办的材料如下:1.定向协议一式3份;2.身份证复印件;3.户口本有公安局盖章的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4.学生证复印(应届生提供)。

【下载地址】

录取/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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