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经各招生单位复试,共拟录取49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
说明:报考学术学位考生经复试合格后按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60%+复试成绩*40%。报考专业学位考生经复试合格后按招生计划拟录取。不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成绩不满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经各招生单位复试,共拟录取9人,具体名单见附件2。
说明:经招生单位复试后按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初试总分/相应门类或专业国家总分线*100*60%+复试成绩*40%。
三、单独考试
经学校统一组织复试,共拟录取20人,具体名单见附件3。
说明:根据理工科组和人文社科组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拟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相应门类或专业国家总分线*100*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不满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其他
1.公示期:即日起10个工作日。
2.申诉和举报电话:研招办027-678851**,监察处027-678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