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有关文件规定,现将环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公示(第一批)(见附件),并作如下说明:
1、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考生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2、公示时间:2023年4月12日—4月2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日)向环境学院实名书面申诉。
3、入围拟录取名单考生若放弃拟录取,请于4月15日上午12:00前将书面声明交(寄)至中国地质大学环境学院办公室(未来城校区科教四楼306室)。
4、拟录取考生须在4月30日前完成拟录取手续的办理(转人事档案、政审表或者提交定向合同)。若因逾期未办理拟录取手续而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所有拟录取名单报送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方为正式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可在文末下载调档函。政审表已提交的同学不用重复提交。应届生可于毕业后转档案。
5、联系信息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未来三路锦程街6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未来城校区环境学院306室研招办收(邮寄材料请以邮政EMS方式寄送)
邮政编码:430078
联系人:谢老师
电话:027-678831**
邮箱:yjs16@cug.edu.cn
环境学院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