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以及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经各招生院系考核,现将我校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1.公示时间:2023年5月17日—5月30日
2.在公示期间,考生如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须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受理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71134**
电子邮箱:adyzb@scut.edu.cn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笃行楼北座102室
此名单为拟录取名单,还需经过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和教育部的联合审查,通过后确定正式录取名单。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