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宁波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学校研究生处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宁波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拟录取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3月31日~4月9日。
公示期间,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实名向我校研究生处或纪检监察室反映。
研究生处联系人:赵老师 0574-876168**
电子邮箱:graduate@nbut.edu.cn
纪检监察室联系人:祁老师 0574-876109**
电子邮箱:nbgcxyjw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