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邮电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第一批)进行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批复为准。
一、成绩确定及录取规则
(一)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换算,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成绩)*5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成绩)*50。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
(二)复试各科目合格分数线:
1.综合面试成绩≥60分;
2.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成绩≥12分;
3.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60分(不计入总成绩);
4.各科目专业笔试成绩合格线如下:
(三)以上单项成绩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复试合格者,参加总成绩排序。录取时按总成绩分学院、专业/领域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独排序)。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级进行排序:
1.初试总成绩;
2.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
3.复试成绩;
4.复试综合面试成绩。
注:(1)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的0854电子信息类别下属的“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08540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专业领域统一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再分别列出各专业领域的录取名单;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科大讯飞人工智能学院的0854电子信息类别下属的“085404计算机技术”“085410人工智能”“085411大数据技术与工程”专业领域统一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再分别列出各专业领域的录取名单。
二、拟录取公示
拟录取名单请见附件,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请广大师生监督。监督电话:见官网。
三、其他
待拟录取公示结束后,所有拟录取全日制考生均需将档案调入我校,具体要求将在4月份公布,请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通知。
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