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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时间:2020-06-02 11:30:46    录取复试名单查询系统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现将材料与能源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批次调剂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请见附件1)。

1、考生拟录取信息原则上不得更改,详细结果请登录“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zsgl.uestc.edu.cn/ksxt)查询。拟录取考生若申请放弃我院拟录取或已接受其他高校的待录取通知,将不得再参加我校调剂或被我校拟录取。

2、拟录取名单公示十个工作日。考生对拟录取名单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学院反映。电话:028-83208520,邮箱:gaoyixing@uestc.edu.cn。

3、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教育部审核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并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4、拟录取考生请于4月30日前在飞书上完成以下手续:

(1)上传本人近30天内二级(含)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点击查看《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要求》)。

(2)上传《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附件2),要求档案或学习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或居住地街道办签署意见加盖印章。相关纸质原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提交给学院。

(3)拟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上传本人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强军计划除外)、《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附件3)。考生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或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一式两份)纸质原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提交给学院。

(4)上传方式:飞书【工作台】-【审批】-【发起申请】-【拟录取统考硕士生资料上传】。

(资料上传操作说明https://uestc.feishu.cn/wiki/wikcn3f289bCTk0dn90omR0uBSd)

5、档案与派遣

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将个人档案调入学院(调档函正式录取后发放)。因档案原因导致无法入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必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合同)书(强军计划除外)。

考生的拟录取类别(定向或非定向)在教育部审核后不再更改。如果考生因自身原因需要申请修改拟录取类别,请于4月24日前将书面签字的申请通过邮件(gaoyixing@uestc.edu.cn)方式提交学院(非全日制原则上录取为定向,由学院统一修改,不需再申请)。若因考生录取类别错误导致无法入学、培养、就业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被拟录取的考生因参加国家各类专项计划须保留入学资格的,在学院拟录取公示期间本人提出申请,经研究生院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后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

7、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31073

电子科技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4年4月11日

【下载地址】

录取/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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