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3月29日至30日,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组织开展了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小组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在保证公平公正、平稳安全和科学规范的基础上,通过笔试、实验操作考试、面试和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了全面考核。考生考试成绩及拟录取情况如下:
备注: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实验操作×3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50%。
请以上6名拟录取考生,于3月31日在中关村医院参加研究生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拟录取名单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考生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以下机构提出申诉。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研究生处:010-62103540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纪检监察部门:010-62103507
北京教育考试院 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