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经过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财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3年非全日制会计硕士调剂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一、录取注意事项
(一)拟录取考生请于4月11日10:00时前登录研招网核对待录取通知信息,接受待录取通知。
(二)公示名单中被拟录取考生,如有放弃拟录取资格的情况,将按照总成绩排名情况对拟录取名单进行依次递补。公示名单中被拟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高校通过研招网发放的待录取通知,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财科院将按递补原则对拟录取名单进行依次递补。请考生保持通讯设备通畅,因通讯不畅导致不能被按序递补者,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对于名单中的拟录取考生,财科院依照招生规则保留取消拟录取资格的权力。
(四)请拟录取考生到本院研究生院网站成绩查询系统下载相关材料,于2023年5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按要求盖章签字后通过顺丰快递至本院招生办公室。
(五)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录取通知书预计于7月中上旬寄发,届时请见本网站通知。
二、监督渠道
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8190380 88190324 88190582
招生专用邮箱:cky_yzb@163.com
纪检专用监督电话:010-88191019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