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我校(院)2023年统考硕士生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3日至4月25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10-62804348
以下内容须考生注意:
一、体检
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下载并正反面打印附件体检表格,到中关村医院进行体检。非统一制式表格不予接收。
体检报告(含化验单等附件)须于4月25日前提交至我校(院)研招办(82号楼206室)。如需快递,按以下地址办理邮寄(到付件一律拒收):
快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院研招办
收件人:研招办
电 话:010-62804348
二、特别说明
1.目前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为初取意向,如拟录取考生的体检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或有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将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拟录取名单经我校(院)公示无异议、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录取审查通过后,考生方获得正式录取资格。
2.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必须将全部人事档案调入我校(院)。档案调转及其他录取工作拟于5月份开展,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3.考生入学前,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体检复检。复检不合格者,按《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管理规定》相应条款执行。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招办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