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我校认真组织了复试,按规定确定了拟录取名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须经过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才能正式录取。未按规定或约定时间提交录取检查材料、录取检查不通过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学校将于2023年6月中下旬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通知相关事项,包括通讯地址确认(便于准确寄送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须知等,请考生务必关注。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将于6月下旬寄出。
三、2023年5月31日-6月14日,我校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及时向学校反映,联系电话:0871-6591008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71-65911266(纪检处)。邮箱:ynnuyzk@163.com。
云南师范大学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