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学校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要求及下达的招生指标,结合学院复试录取方案、复试结果等,现公布硕士研究生一志愿拟录取名单,详见附件。
有关录取事项说明如下:
1.请名单上的考生于4月5日前自行联系并选定导师,导师招生信息见研究生院网站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由导师将拟指导的学生名单上报学院。
2.未能选定导师的考生,可与学院夏老师(01082323917)联系。
3.体检未通过者、未能通过上级部门录取检查、已被其他招生单位拟录取、学籍学历有问题并且未按时交送所需相关材料、或者经查实弄虚作假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