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经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不含推荐免试考生)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4月25日至5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10-89733075,电子邮箱:sdyzb@cup.edu.cn。
特别提示:
1. 拟录取名单需经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查和教育部全国录取联合检查,未能通过检查、已被其他招生单位拟录取、学籍学历信息校验不通过且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但未按时寄送协议、或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考生,拟录取资格无效。
2. 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预计6月下旬发放,“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3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后续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和“中国石油大学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