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我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对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8日)。公示期间,考生若有疑问,可向我校有关部门反映。
学校申诉监督电话:0379-68618231,邮箱:lynuyz@ly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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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