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龙江东方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拟录取工作已经结束,拟录取名单已确定,现将拟录取考生的录取名单及成绩等信息进行公示(附件一)。最终录取结果以国家录取检测结果为准。
公示时间:发布之日起10个 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问题请与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处联系,联系电话:0451-85963915。
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处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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