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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名单公示

时间:2025-03-18 08:22:14    来源:山东农业大学

复试录取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 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5 年全国硕 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 号,以下 简称《招生管理规定》)《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 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 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鲁招考〔2025〕21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特制定山东农业大学 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 长任副组长,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办校办、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党委保卫部、教务处、学工处、研究生处、财务处、  后勤管理处、网信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招生学院主要负责 人为成员。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 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研究生处统筹组织,各招生学院具体实施。

(二)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项巡视组。专项巡视 组由校领导、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研究生管理部门组成, 负责接收考生问题、意见反馈,督导检查学院复试制度公开情况、 复试程序操作情况等工作。

(三)各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院长、教授委员 会主任和导师组组长组成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研究确定本学院的具体复  试安排、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以及复试中的其它相关事宜;组  织复试考生的专业课笔试、面试、外语测试、政审、体检等;监  督和检查复试工作小组工作,审查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签署意见。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要对全部复试工作的工作人员 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 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四) 各学院成立以招生专业(研究方向)为单位、以学科 负责人为组长、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导师为 主的专业复试工作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 5 人),根 据专业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确定复试的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 核等内容、试题、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加强复试管理, 完善“三随机”方式(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 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认真审查考生证件,确认考生身份, 严禁考生替考等现象发生;安排 2 名以上人员负责现场记录、考 生成绩登录统计等工作;做好复试成绩评定,写出复试评语,根 据招生计划提出拟录取名单。

面试时,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面试主观打分的要采取 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求平均分的计分方式)。

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学院集中统一封存保管,任何人不得  改动。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同一学  科专业(研究方向)各复试小组应提前明确统一的考评标准,在  正式复试前组织模拟试评,确保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一致。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考试招生专项巡视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学院专业复 试工作组等所有组成成员要实行回避制度。

二、工作原则与工作要求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 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 环节。复试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 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复试环节在硕士研究 生招生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客观、公平、公正; 加强复试录取环 节监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要做到以下几点:

( 一)安全性。安全保密是复试录取工作的“生命线”,招  生学院要按照“严之又严、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实之又实”要 求,全力做好复试安全保密工作。招生学院要充分考虑组考方式、 复试人数、学科特点等,提前组织专家命制好充足的试题,防止 试题外泄。复试试题管理按照初试有关要求严格执行。

(二)公平性。招生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 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 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招生学院要针对不同的复试方式、学科专业 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三、复试

我校 2025 年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复试均采取现场复试形 式,请广大考生做好准备,合理规划复试或调剂行程。

(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预计于 3 月下旬起各专业陆续开始,具 体时间另行通知,最晚于 4 月 7 日前完成。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根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开 放时间,各专业陆续组织复试,最晚于 4 月 28 日前完成。

(二)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考生符合硕士研究生招生条件要求,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 定的 2025 年 A 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对于报考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分别排名, 分别复试,分别录取。

根据教育部分配指标和报名情况,“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基本要求为:总分和单科均须达到在相  应学科门类的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A 类考生国家线  的 90%。

单独考试复试基本要求为:总分和单科均须达到在相应学科 门类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A 类考生国家线。

(三)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按一级学科一志愿考生专业排名划定复 试名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合格生源不足的按照实际合 格生源组织复试。学院在报分专业招生计划时要明确各专业复试 差额比例,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予以提 前公布并严格执行。

参加复试考生根据报考学院计划分配情况,按照报考专业初 试成绩排名依次确定。按照研究方向复试的一级学科,同一学院 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情况下,在复试前考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按照有关程序进行一次报考专业内的研究方向调整。

(四)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审查必须要提交的材料

复试资格审核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按规定 提交有关资料(附件 1)和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 2),经审查合 格后才能正式参加复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参加复试者,视为自 动放弃复试及录取资格。资格审查相关纸质材料将在到校参加复 试时将再次进行核查并交至学院,请注意保存。

2.加分资格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 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 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 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 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退 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 策,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对服役期间获得三 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 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 生。

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申请调剂我校且享有加分政策的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由 调剂考生提出加分申请, 学校根据教育部加分名单进行核实。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五)复试方式与内容

按照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要求,做好复试工作和复试 试题的命制, 考务工作严格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1.笔试:包含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加试。考生 复试结束后,所有试卷由学院留档备查(保存期限三年)。

( 1)报考公共管理和会计的专业学位考生专业课:考试时间 100 分钟,满分 100 分,笔试包含思想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考察, 其中思政政治理论内容不低于 30 分,总分以 60 分为合格,成绩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由各招生学院负 责命题、考务和评卷。

(2)非公共管理和会计的专业学位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时间 100 分钟,满分 100 分,以 60 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 取,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由各招生学院负责命题、考务和 评卷。

(3)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 干课程。 每门考试时间为 100 分钟,每科满分 100 分,以 60 分 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由 各招生学院负责组织加试科目的命题、考务和评卷。两门课须单 独组织考试,不得二卷合一。加试科目与招生章程上列的考试科 目一致,命题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难易程度、分量适当。

2.面试:专业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以 60 分为合格,成绩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各专业命制多套 不同的面试试题,由考生随机抽题、现场回答。要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 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 况进行现场记录;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试题难 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基本一致。面试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复 试音像材料要由学院复试小组组长、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研 究生招生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签字密封后妥善保 存于学校研究生试卷保密室备查。 面试考察基本内容如下:

( 1 )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期间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 研成果等情况,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 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发展潜力,创新精神 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大学期间的综合表现、事业心、责 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 和礼仪等。

( 3)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 社会实践方面取得成绩及表现出的能力。

3.英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 100 分,以 60 分为合格,成绩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各学院挑选 3-5 名业务水平高、外语口语水平好的教师(可聘请外语专业教师)成 立外语测试工作组,外语测试小组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读、说 等的交流能力,时间一般不低于 5 分钟。必要时可进行外语笔试, 外语笔试主要用于考察考生初试英语水平的真实性,对复试英语 成绩与初试英语成绩差距较大的考生将进行严格审查,属于作弊 的考生取消其复试及录取资格。

4.思想品德考核: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 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 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由各招 生学院党委(党支部)负责,采用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 和面试的方式,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思想品德考核不合 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考生应下载《山东农业大学 2025 年研究生 招生考试考生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 3),要求提前由所在单位 团或党组织审查盖章(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由所在居委会审 查盖章),并在复试时交至招生学院。

(六)学院组织复试的内容:

1.同等学力考生进行加试;

2.专业课测试(公共管理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增加思想政治 理论测试),面试及外语测试;

3.各学院对复试录取情况进行公示;

4.各学院报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

(七)复试工作要求

1.学院要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  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 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  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学院应加大投入保障, 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人员承担复试工作,复试场地和设备尽  早安排并落实到位,以保障复试工作的顺利开展。

2.学院在复试前须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安全保密等方面的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学习教育部、学校相 关文件精神,熟悉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熟悉复试工作 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等;明确复试工作纪律、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 掌握复试评分标准和评分规则,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 自调整或破坏规则。严禁复试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 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

3.各学院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管理规定、考务工 作管理规定严格管理复试工作,复试试题(包括笔试科目和面试 的抽题问答等)及其标准答案在启用前属机密材料,各学院须按 学校有关规定加强保密管理。违反规定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 追责问责。

4.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为保证复试成绩的公平、公正,原则上专业面试成绩采用去掉 1 个最高分、1 个最低分后取其他成绩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除考生 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复试场所。

5.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复试音像材料要由学院复试小组组 长、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研究生招生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 部门工作人员签字密封后妥善保存于学校研究生试卷保密室备 查。

(八)体检

拟录取考生在入学时须参加学校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检。学 院负责组织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或不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体检时各学 院要安排专人进行考生信息核对,以防作假,体检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调剂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开 放,我校将在 2025 年 4 月8 日后陆续开通相关专业的调剂系统, 请广大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处主页的相关通知和研招网调剂系 统。

(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山东农业大学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同时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志 愿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即第一志愿专业和 调入专业同时达到该专业国家一区A 类考生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 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同类照顾专业,其 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 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 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 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体育学与体育硕士 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 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 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 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 业;报考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 7 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剂 到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剂到该专业。

6.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7.统考数学和英语的调剂规则是只能从高向低调剂,不能逆  向调剂,如统考数学调剂顺序是数学一可调剂到数学二和数学三, 数学二可调剂到数学三,不得逆向调剂;英语一可调剂到英语二, 不得逆向调剂。数学三和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

8.初试外国语科目必须为全国统一命题英语科目,我校不接 受非英语语种考生调剂申请。

接收调剂考生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 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或以预 调剂、采集考生调剂意向等为名变相开展调剂工作。坚持以考生 为中心,提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 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办法,精准发布调剂要求,防止考生盲目报考。

(二)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调剂工作要求和我 校调剂考生基本要求。各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需在学校调 剂考生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学科特点和生源情况制定本单位 的调剂办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予以提前公 布并严格执行。在选择调剂生源时严格把关,对于申请同一招生 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 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 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 作为遴选依据,确保选出优质调剂生源参加我校复试。

(三)调剂考生要在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填报调剂信息。各招生学院审查调剂资格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调剂系统发放复试 通知及复试合格后的待录取通知。调剂生必须在研究生招生信息 网调剂系统内做好相关的调剂操作。

1.调剂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 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填报志愿,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以中国研 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功能正式开通上线时间为准,持续时间不少 于 12 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 36小时, 后续根据首 批调剂情况,确定是否再次开通并另行通知。

2.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 剂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复试通 知发送后及时进行确认。

3.所有调剂考生复试要求及安排均与该专业第一志愿考生 相同,详细要求参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相关公告及通知。

4.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 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通 知发送后及时进行确认。

五、录取

(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各学院领导小组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出总成绩,其 中复试成绩包含:专业课笔试成绩(公共管理和会计专业学位硕 士还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成绩)、面试成绩及外语测试成绩。初试 成绩占 55%,复试成绩占 45%。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55%+复试专业课笔试 成绩×15%+复试面试成绩×15%+复试外语测试成绩×15%。

初试成绩百分制计算方法:

1.初试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科目代码 199)的专业:

初试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3;

2.其它各专业:初试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5。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对各个专业考生进行排序。按照研究方 向进行招生计划分配的专业,按照研究方向进行排序录取。接收 研究方向调整的,要将报考本研究方向的考生与调整至本研究方 向的考生分开排序,调整研究方向考生列报考本研究方向考生之 后。

凡接收调剂生源的专业,调剂考生和一志愿考生分开排序, 调剂考生列于一志愿考生之后。

单独考试考生和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名。

进入复试的同一专业考生,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排名的 方式进行录取。

一志愿合格考生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初试总成绩高低 排序;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英语成绩高低排序。

调剂考生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 试成绩相同的,按复试专业课成绩高低排序。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

参加我校“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和“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 活动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各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情况,按照 2025 年各专业招生 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接受考生监督。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剩余名额由学校统筹。

(四)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后均须将人事档案、 组织关系等材料转入我校。未按规定时间转入的,将不予办理报 到手续,未办理报到手续超过规定时间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录 取(入学) 资格。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可以不转 入学校, 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五)学校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 复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水平、健康状况、 诚实守信等。不符合相关要求或任何时候查实的弄虚作假者,将 被取消录取资格, 并视问题性质报有关部门进行追责。

(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 资格:

1.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及格者;2.面试成绩不及格者;3.  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不及格者;4.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及格者;5.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6.体检不合格者或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 7.应届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8.因违  反国家、省和山东农业大学有关规定,需取消录取资格者;9.因  考生个人报名信息填写错误不能被录取或不能注册学籍者; 10.  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纪作弊或隐瞒重要信息或  者弄虚作假者。

六、专业学位研究生“项目制”招生培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快一 体化推进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不断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整合多元育人主体优势资源,深度推进产学研融合, 从产前、产中、产后融入全产业链条,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发展。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 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以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创 新能力及解决问题能力为目标,以农业产业、科研平台和科技小 院等为依托,我校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实施“项目制”招生培养(以 下简称“项目制”)。

( 一)项目设置

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和学校专业特色,设置 4 大类专业学位研 究生招生培养项目,包括产业类项目、平台类项目、科技小院类 项目和其他类项目。

1.产业类项目:全产业链招生项目和农业产业体系招生培养 项目,从产前、产中、产后融入全产业链条,着力探索全产业链 产教融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2.平台类项目:盐碱地综合利用研究生创新学院、山东现代  农业联合研究生院和具有专业特色的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招生  培养项目,着力探索科研平台科教融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3.科技小院类项目:科技小院是将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社 会服务有机结合的一种研究生培养模式,也是科技支撑产业、巩 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实现乡村振兴的科技服务平台,着力探索基于 科技小院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4.其他类项目: “振兴菁英”计划、上级主管部门专项和具 有学院特色的其他招生培养项目,着力探索基于学院目标定位的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二)招生培养项目

具体招生培养项目详见报考学院《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 录取工作方案》。

(三) 报名条件及报名方式

1.报名条件

( 1 )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复试工作方案中的基 本条件;

( 2)考生按照所报考专业的复试比例进入复试范围内;

( 3)仅可报名报考专业所涉及招生培养项目中的其中 1 个。

2.报名方式

考生在复试后的规定时间内报名,填写《山东农业大学 2025 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项目制”招生培养专项计划报名书》(附 件 4 )。

3.复试录取

同一专业进入复试范围的考生,根据我校当年度复试工作方 案进行复试,按照考生复试后总成绩进行排名,拟录取考生与导 师及其招生培养项目进行双选,每个专业招生培养项目按照分配 的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未能录入第一志愿招生培养项目的考生, 可申请修改至未录满的招生培养项目。

七、考生复试违规处理

复试的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依照初试文件规定和标准执行, 考生须严格遵守。

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 作弊或有违考试公平、公正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有关情  况将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  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由考生所在单位视  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考  生诚信档案或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复试费用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 发改价格〔2024〕789 号)的规定,每位考生复试费用为 180 元。 考生通过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缴费,缴费成功后才能正 式进入复试程序。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 试费用不予退还。

九、复试工作宣传

学校将通过研究生招生网站、电话、学院网站、QQ群等渠道, 推送复试时间、方式、流程安排等有关信息。

十、相关工作制度

( 一)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 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 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 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 责任人实行问责。

(二)回避监督制度

招生单位要明确本单位复试工作人员要执行的回避制度有 关要求。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 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 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 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 所)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 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复试 及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对于在复试录取 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和纪律者,考生可书面向研 招办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研招办电话 0538-8242639,纪检

监察部门电话 0538-8241056,邮箱:yzb2008@sdau.edu.cn)。

复试录取期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项巡视组将对二级学 院复试组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信息公示制度

学校、学院在网站开辟专栏,准确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 实施细则、复试、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 及时公布专项计划、单独考试等特殊类型招生信息,并按照“谁 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 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公 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 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日。

(四)复议制度

学校将接收考生的投诉、申诉, 对考生反映复试过程中的问 题,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认真调查处理,经调查属实的,将责成有关单位和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山东农业大学

2025 年 3 月

录取/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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