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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公示

时间:2025-03-18 08:03:10    来源:山东理工大学

为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  〔2024〕4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  工作的通知》 (教学司〔2025〕5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  做好 2025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  作的通知》 (教学厅函〔2024〕6 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  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鲁招考〔2025〕21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  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 录取工作。主要职责为:指导制定学校当年的研究生复试录取 办法,分配当年度招生计划,审定研究生录取名单等。研究生 工作部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招生工作小 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工作。主要职责为: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组 织本单位复试科目的命题和保密工作;组织研究生招生计划二 次分配工作;组织、监督检查各有关学科或专业(领域)的研 究生复试工作。

(三)各学科或专业(领域)成立以研究生导师为主的复 试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名单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考核小组负责制定复试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经各单位招生工作 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组织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的原则。

三、计划安排

(一)招生计划分为全日制学术学位计划、全日制专业学位 计划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计划。学校根据《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 招生计划分配办法》(鲁理工大办发〔2023〕7 号)和《山东理 工大学2025 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各单位招生计划。 各单位制定本单位招生计划二次分配方案,于研究生复试工作开 始前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各学科或专业(领域)招生计划确定 后要严格执行,原则上不得更改。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科教产教协同育人计划、卓越工程师学 院计划、博士硕士立项建设单位结对帮扶计划和“推免生 ”计划 等专项招生计划包含在各单位招生计划之内。

四、复试工作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分数线

学校复试分数线参照教育部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执行。各单位结合生源 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并公示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包含学科或专业(领域)的总成绩、单科成绩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复试线由学校自主划定(具体要求见 附件 1) 。符合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在部队荣立二等功 以上退役人员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二等功免 初试考生),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2. 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 上不低于 120% ,不超过 150% 。差额比例超出 150%须出具情 况说明,并报送学校审核。第一志愿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 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 复试资格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当年公布的研究生报考条件对进入复试 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复试学院审核考生提交的身份证、准考 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提供)和学历学位证书(学 历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及原件等材料,退役大 学生士兵还须提交入伍前学历(学籍)材料、《入伍批准书》 和《退出现役证》。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的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因提供虚假材料复查  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  门调查处理。

2.加分资格

网上报名阶段申报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核中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加分结果将在复试成绩公示中标明。

(三)复试形式与风险防控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形式采取现场复试。调剂考生复试形式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 网络远程复试系统为教育部学信网的招生 远程面试系统。

网络远程复试存在风险及应对措施见附件 2。

(四)复试内容

1.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全面考察学生政治态度、思 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合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重点考核考生诚 信状况、有无思想偏激等行为,形式由各单位自行确定,考核 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

2 .英语测试。英语测试包括听力、 口语、笔试三部分。 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综合面试中进行。

第一志愿考生英语笔试由研究生工作部组织,时间2 小时。 调剂考生英语笔试部分放在综合面试中考核,考核形式由各单 位自行确定,确保考核工作科学、公平、公正。英语笔试满分 100 分,英语笔试成绩低于 30 分者,视为英语测试不合格,不 予录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和二等功免初试考生可 适当放宽,低于 20 分者,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包括英语面试和专业能力面试,每 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英语面试含听力、 口语测试, 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考核时 间一般不少于 8 分钟。

专业能力面试应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 进行分类选拔。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 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 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考核内容包括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综合能力、实践与 创新能力、人际沟通与团结协作等方面。根据选拔需要,可综 合运用笔试、实验、实践操作等考察方式,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 分钟。

各复试考核小组要在面试过程中做好记录,填写《研究生 复试考核表》并给出考核意见。复试考核小组成员要分别为每 位考生打分,最终以平均分计入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 70 分者,视为不 合格,不予录取。

4. 管理类专硕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相关单位自行组 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 100 分,时间2 小时,成绩计入复 试总成绩。相关单位应制定详细的考试方案交研究生工作部审 核备案。

(五)心理测试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心理测试,测试工作由研究 生工作部组织实施。不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资格。

(六)体检工作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 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 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 办公厅卫健委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 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 号) 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其录取无效。

(七)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各单位在本单 位网站公布相关信息并负责通知加试考生。加试形式为笔试, 每门考试科目满分 100 分,时间2 小时,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 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复试时间安排及流程

复试具体时间及工作流程见研究生工作部网站通知。

(九)复试工作相关要求

1.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复试考核小组组长、研 究生工作部招生负责人、纪检人员签字密封后存放于保密室, 保存时间不少于 3 年。

2. 复试期间坚持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小组成 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督,确保 公平公正。

3.考生应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 自觉遵守考场规则, 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 况,否则取消其复试资格。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要求

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计划的学科或专业(领域)可 以接收校内、外生源进行调剂复试,须符合国家有关调剂政策, 且满足以下条件:

1.考生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各单科分数、总分均须达到国 家 A 区分数线。

2.初试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数学一、二、三和英语一、 二可由一至二至三顺向调剂,不可由三至二至一逆向调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 门类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 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之间可相互 调剂,须满足上述 1 、2 、3 之条件。非全日制招收在职定向就 业人员。

5.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申请 调剂,其初试成绩须符合学校自主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 符合各单位制定并公示的接受考生调剂的要求:考生第 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含加分)要求等。

7.本校一志愿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其报考一志愿专 业的调剂复试。

(二)调剂遴选规则

1. 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 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 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2.对申请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 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3.对申请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 考生,各单位根据学科或专业(领域)发展需要规范制定考生 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遴选规则涉及学术要求的,须经本单位 学位评定分委会或教授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 会审定,确保科学性。

(三)调剂程序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各单位由专人负责联系、审查、确认调剂考生资格。调剂考生 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 系统 ”(以下简称“调剂系统 ”)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 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调剂程序为:

1.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各单位筛选、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名单经各单位分管院 长、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后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备案。

3.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4.考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

5.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6.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没有 及时确认的考生,各单位要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 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 ”对待。

六、录取工作

(一)成绩计算办法

1. 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总分 100 分,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复试成绩=英语笔试成绩×33%+综合面试成绩×67%

(2)管理类专硕考生复试成绩=思政成绩×25%+英语笔试 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50%

(3)艺术硕士考生复试成绩=英语笔试成绩×20%+综合面 试成绩×80%

2. 总成绩计算办法

(1)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2)管理类专硕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3×60%+复试成绩×40%

(3)艺术硕士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4)二等功免初试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

总成绩=复试成绩

(二)录取办法

硕士研究生录取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分别按 学科或专业(领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

2.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 到低分排名录取。

3. 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英语成绩、政治理论成绩(管理类综合能力)。

4.若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按照录取成绩依次递补录取复 试合格考生。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同等条件下服 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6.二等功免初试考生单独排序。

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主管校长批准后上报山东省教 育招生考试院。

(三)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调取人事档案;定向就业的硕士研 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全 日制研究生须定向就业。

(四)调档

学校对拟录取考生发出《调档函》进行思想政治情况审核, 考生持函自行办理调档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邮寄 至报考学科或专业(领域)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合格者 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档案退回原单 位。

七、监督复议

(一)实行监督检查制度。学校成立 2025 年研究生复试监 督检查工作小组,实行校领导“包片 ”负责制度,对研究生复 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各单位成立研究生复试监督检查小组,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复试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

学校监督电话:0533-2782143。

(二)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方案在研究生工作部网站进 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7 日。拟录取结果(含考生成绩)须经各学 科或专业(领域)复试考核小组组长、各单位招生工作小组组长、 院长、党委书记、复试监督检查小组组长签字后报研究生工作部; 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由研究生工作部分管部长、部长复审, 报分管校长、校长签字审定后在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公示,公示时 间为 7 日。

(三)实行复议制度。各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单位 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果 公布后的3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单位提出异议,由相关单位研 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在3 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答复;若考生对相 关单位做出的答复不认同,可以在收到答复后的 3 日内以书面形 式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议,研究生招生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3 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答复。研究生招 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答复为最终答复。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网络远程复试工作,提前谋划,制定细化、 可行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备案。

1.做好网络远程面试人员(含英语口语面试教师)培训工 作,分管院长、秘书、复试考核小组成员要熟悉并熟练使用远 程面试系统。

2.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网络及其相关设备配备到位、 运行正常、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及时。

3.根据调剂复试考生规模,合理划分复试小组,每组指定 专人负责在复试过程中联系考生。

4.做好网络远程复试宣传引导工作,消除考生对网络远程 复试的顾虑。

5. 网络远程面试,不体现专家姓名,不体现考生姓名等表 露身份的信息,使用系统生成的面试编号标注。

(二)做好复试命题工作,确保复试题目内容规范、题量充 足、难度适中,能在开放式考试环境下体现出考生对专业知识的 把握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命题内容包括英语笔试、综合素质 面试(含英语口试、听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等。所有试题按 照《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命 题、制卷。

九、工作纪律

(一)各单位须对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进行纪律培训, 复试工作人员在复试及录取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山东省教 育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有关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 不得有任何违规违纪的行为。

(二)实行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 位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 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当次复试 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

(三)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违反规定的单位 和当事人,依照国家法律和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十、本方案适用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十一、本方案如与国家有关规定不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

十二、本方案由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5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函〔2024〕6 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 2025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 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基本 要求。

一、复试资格

按照教育部规定,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已退出 现役的大学生士兵方可报考。考生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考生在大学学习期间参军入伍退役后继续回校学习,毕 业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2.大学毕业参军入伍,退役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复试时须提交入伍前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注册备案 表、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服役部 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进行资格审查。

二、成绩要求

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划定学校复试成绩基本要求。

各学科或专业(领域)单科复试分数线:2025 年 A 类考生 相应学科或专业(领域)单科国家线降低 10 分。

各学科或专业(领域)总分复试分数线:2025 年 A 类考生 相应学科或专业(领域)总分国家线降低 20 分。

网络远程复试风险及应对措施

网络远程复试存在一定风险(不限于以下风险点),防控 应对办法如下:

1. 断网情况

可能性:较低

应对办法:(1)开启手机流量作为备用网络连接;(2)

断网超过 3 分钟,变更面试题目。

2.考生互相转告面试内容

可能性:较低

应对办法:(1)增加面试命题数量,降低重复抽取的概率;

(2)设置同一问题的不同问法或考察角度;(3)将来自同一 学校的考生分在不同面试小组;(4)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 书》,一旦发现违反承诺事项者,取消录取资格。

3.替考

可能性:极低

应对办法:(1)远程面试系统进行人脸身份识别,全程录 像。(2)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一旦发现违反承诺事 项者,取消录取资格。

4.个别考生对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质疑

可能性:较低

应对办法:事前通知,加大宣传力度,告知考生流程,强 调形式程序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消除部分考生的质疑。

5.面试中声音无法传输

可能性:较低

应对办法:(1)考前向考生发布通知,各单位进行网络测 试,对复试考生进行复试模拟预演;(2)各单位增加网络远程 复试技术保障人员,应对复试中可能出现的技术指导和故障排 除;(3)故障无法排除,启用网络远程复试备用系统。

6.面试中考生有其他人员在旁边指点

可能性: 中等

应对办法:(1)要求考生增加视频摄像头或使用两个以上 设备,扩大面试现场覆盖范围,有效排除其他人员在现场进行 提示或传递答案的可能性;(2)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一旦发现存在非独立作答情况视为考试作弊,取消录取资格。

7.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网络参加复试或提交答卷

可能性:较低

应对办法:(1)考试开始前,要求考生在网上签到,网络 自动筛查应参加未参加复试考生,工作人员通过手机联系考生, 落实未进入网络原因;(2)考试结束时,网络自动统计未按时 提交答卷人员,工作人员通过手机联系考生,落实未按时提交 答卷原因。

8.面试时考生拍照录像

可能性:较大

应对办法:明确规定不允许考生截屏、拍照、录像,更不 允许将面试图像视频资料上传互联网,违反规定将取消录取资 格。

录取/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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