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3〕14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4]4号)等文件,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确保公平、公正、科学。为保障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燕 琴 院 长
副组长:张绍杰 党委书记/副院长
赵苛然 纪委书记
成 员:钟 勇 人事教育处处长
王继周 战略研究室主任
张利明 办公室(保密办)主任
高武俊 纪委办公室(审计处)负责人
秘 书:马维军 人事教育处
三、复试专家组
根据实际需要成立复试专家组,由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三个专业方向的专家各5人组成,从我院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通过现场培训的方式,我院对复试专家组及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为教育部、北京市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相关政策,我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内容。
四、复试方式与时间安排
1、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2、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一志愿考生于3月26-27日进行复试,详细安排如下。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注:复试当天考生凭身份证从东北门进入,资格审查在9层913会议室,笔试和面试地点现场通知。
3、复试人员: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最低为120%,人数不足的专业按实际人数复试。复试名单可登陆我院网站(www.casm.ac.cn)查询。
复试过程中考生的复试次序现场随机确定,复试过程由我院全程录音录像,院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五、复试要求及资格审查
1、一志愿考生应达到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工学)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剂考生分数要求参见我院调剂工作办法。
2、资格审查须交验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准备原件备查。
(1)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2)准考证复印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院系或学校教务部门章)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1)
(6)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7)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在核心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科技论文复印件
(8)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可包括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非必须)
3、我院不接受破格复试。
六、复试科目及要求
1、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1小时,考试内容为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科目(笔试满分为100分),试题从我院各专业方向题库中随机抽取。面试包括思想政治考核、综合能力测试及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思想政治考核和综合能力测试满分7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30分)。
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思想品德考核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主干课程(加试课程信息可登录我院网站查询),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均为100分,每门课程得分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该成绩为准入条件,不计入复试成绩核算及总成绩核算。
七、成绩核算
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 + 复试成绩×40%。
八、录取
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北京市相关要求,择优录取。
1、研究生录取按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排名,由人事教育处提出录取建议,报领导小组批复后,在我院网站(www.casm.ac.cn)公布并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九、调剂有关要求
所有拟调入我院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达到设置的初试成绩要求经初审合格后,由我院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发送调剂复试通知,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并尽快与我院人事教育处联系,否则按考生自动放弃处理。调剂基本条件为:
1、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我院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满足我院设定的调剂最低分数线,单科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调剂专业代码、名称、初试科目等相关要求经我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在院网站(www.casm.ac.cn)公布。
4、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5、其他调剂要求按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详细调剂要求参见我院调剂工作办法。
十、咨询和监督
1、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3880811,手机13691193549(微信同号) 马维军
备用咨询电话:
010-63880901 钟老师; 010-63880911 卢老师
电子邮箱:weijunma@casm.ac.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院911室
邮政编码:100036 联系人:马维军
2、监督举报电话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纪委办监督电话:010-63880925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十一、其他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全面负责和监督。
2、拟录取考生在新生报到注册时进行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4、考生不按时、按要求参加复试,视为放弃复试资格;未录取考生请自行争取其他院校调剂,我院不承担任何调剂工作。
6、所有涉考工作人员务必遵守招生录取规定,违纪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7、拟录名单在我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附件:
1、思想政治考核表
2、诚信复试承诺书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清单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