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水资源与环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结合学院学科特点和专业特色,特制定水资源与环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旨将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有效。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2024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192人(含推免生),专项计划单列,各专业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学校整体招生情况、生源情况等进行适当调整。
一、 复试领导小组
组 长:郭华明 彭国华
成 员:陈男 蒋小伟 王旭升 毕二平 史浙明 郝春博 胡远安 何伟 夏露
纪检委员:田萌
二、 复试资格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均达到国家线和学校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专项计划考生按照学校线进入复试。各专业复试线如下(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专业(代码) | 复试分数线(初试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大气科学(070600) | 310 | 41 | 62 |
地质学(070900) | 310 | 41 | 62 |
生物学(071000) | 310 | 41 | 62 |
水利工程(081500) | 283 | 35 | 53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00) | 283 | 35 | 53 |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0) | 283 | 37 | 56 |
环境工程(085701) | 273 | 37 | 56 |
地质工程(085703) | 273 | 37 | 56 |
水利工程(085902) | 273 | 37 | 56 |
三、 复试安排
1、 复试程序
缴纳复试费(100元/人)→资格审查→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进入复试各个环节。
2、 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3月29日(周五)9:00~11:00 (报到、资格审查)
地点:教1楼205教室、教1楼305会议室、教1楼二层开放会议室
考生须于3月27日22:00之前在“智慧研招”招生系统里提交复试费和复试材料,逾期未提交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考生进入系统方式如下:网址https://bdyzb.cugb.edu.cn/tp/zs/login/toLogin/ss。以考生编号为用户名,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登录 -->点击‘复试缴费’菜单缴纳复试费 -->点击‘电子材料’菜单,上传提交电子材料(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谷歌浏览器。不建议使用手机浏览器访问本系统)。系统中没有单独列出的电子材料,请压缩打包后,在“其它”栏上传。电子版材料如下:
(1) 准考证;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 应届生还需提交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需于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4) 往届生还需提交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复印件、 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需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5) 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
(6) 大学生士兵计划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7) 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名);
(8) 学信网学籍(应届)或学历(往届)在线验证报告;
(9) 其他加分项目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学院通过教育部学信网、研招信息公开平台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复试资格。考生复试前应按要求在系统上提交材料,资格审查现场请携带原件进行核查,并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
(1) 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签字盖章纸质版);
(2) 复试表格:《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总表》、《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 面试 外语 口语笔录记录表》(见附件),表头部分须填好;
(3) 考核材料:读书报告(手写纸质版)和PPT(电子版);
(4) 如需加试,请提交加试材料:读书报告(手写纸质版)。
3、 体检
按照教育部要求,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4、 复试科目、内容
(1)专业知识考核
主要考查专业基础知识。专业课考核科目见表1。满分100分,60分及格。考核形式:读书报告。考生就专业课复试科目撰写1000字以上读书报告(答题纸见附件),内容包括该课程的主要内容,重点和难点,并就重点和难点由考生提出开放性题目(2个)。
表1 专业课考核科目
专业 | 复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大气科学(070600) | 水文气象学和气候学 | 《大气污染控制工程》(第四版),郝吉明、马广大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 《水文气象学》,郭纯青、方荣杰、代俊峰编,水利水电岀版社,2012; 《空气污染气象学教程》(第二版),蒋维楣、孙鉴泞、曹文俊等著,气象出版社,1999。 |
生物学(071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综合 | 《环境工程微生物学》(第4版),周群英、王士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 《微生物学教程》(第4版) ,周德庆,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 |
地质学(070900) 水利工程(081500)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00) 地质工程(085703) 水利工程(085902) | 地下水动力学 | 薛禹群、吴吉春,《地下水动力学(第3版)》,地质出版社,2010; 陈崇希、林敏、成建梅,《地下水动力学(第5版)》,地质出版社,2011。 |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0) 环境工程(085701) | 环境科学与工程综合 | 《大气污染控制工程》(第四版),郝吉明、马广大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 《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宁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物理性污染控制》,陈杰瑢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环境化学》,戴树桂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
(2)综合素质面试及外国语测试
时间:2024年3月30-31日
综合素质面试及外语测试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水平进行测试。每门满分100分,60分及格。按抽签顺序进考场,具体地点见资格审查现场通知。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成绩单复印件备查。考生围绕专业知识考核读书报告制作用于5分钟陈述的PPT,由专家组提问及考生回答问题。注意:复试为双盲复试,考生在编制PPT和汇报过程中禁止出现姓名、院校和报考导师等信息。
(3) 加试课程
以同等学力报考及跨学科报考的考生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科目,加试科目及参考书见下表。形式:读书报告,满分100分,60分及格。考生就加试科目分别撰写1000字以上的读书报告(答题纸见附件),内容包括两门课程的主要内容,重点和难点,并就每门课的重点和难点阐述自己的观点(2个,共计4个)。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表2 跨专业加试科目
专业 | 加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大气科学(070600) | 1.大气环境监测 | 《大气环境监测》,刘刚登主编,气象出版社,2012; |
2.环境学概论 | 《环境学概论》,曲向荣主编,科学出版社,2015; | |
地质学(070900) 地质工程(085703) | 1.水文地球化学 | 《水文地球化学基础》,沈照理,地质出版社,第三版; |
2.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 《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徐恒力等,地质出版社,2002; | |
水利工程(081500) 水利工程(085902) | 1.水力学 | 《流体力学》,李玉柱、苑明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水力学》,吴持恭,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
2.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 《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徐恒力等,地质出版社,2002; | |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0) 生物学(071000) 环境工程(085701) | 1.环境学概论 | 《环境学概论》,刘培桐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
2.环境质量监测 | 《环境监测》,奚旦立、孙裕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00) | 1.岩土力学 | 《土力学》,陈仲颐等,清华大学出版社; 《岩体力学》,刘佑荣等,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1998; |
2.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 《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徐恒力等,地质出版社,2002; |
四、 录取和公布
复试结束后,综合考虑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进行录取,录取结果将发布在水资源与环境学院网站。具体办法如下:
1、考生复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占60%,外语口语测试占30%,专业知识考核占10%;
2、最终录取成绩按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合百分制)40%计算,按百分制排序。如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政治、外语、数学成绩之和排序确定;
3、综合考虑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专业分别排序录取;
4、专业课考核、外语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同等学力及跨学科类别加试中,任一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不符合学校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 导师的确定
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学生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由导师将接收学生名单报至学院夏老师。
六、 应急预案及防控措施
为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及时有效地预防 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最大限度地预防 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工作平 稳实施,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详见《水资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七、 严肃考风考纪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考后,如认为有必要时,将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 社会监督
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3917;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2323;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232230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九、 注意事项
1、不按时参加复试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2、今年我院大气科学(070600)、生物学(071000)、地质学(070900)、地质工程(085703)拟招收调剂生,请关注后续调剂公告;
3、调剂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按本方案执行;
4、本方案解释权归水资源与环境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