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中南民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以下简称《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为稳妥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安全、公平和科学。
2.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明确导师的学术权力和责任,不断提高导师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的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和潜在能力素质。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成立法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为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副组长为分管研究生副院长和院纪委书记,成员包括学院各学科(专业)负责人。
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的职责是负责本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包括对学校下达招生计划的分配、复试录取细则的制定、复试过程的管理和监管、拟录取名单的审核上报等。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程序
1.确定复试名单
(1)学院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指标,在不突破招生指标总额的前提下,根据各专业、各方向上线情况及导师数量,自主调节本单位各专业、各方向的实际招生人数。学院各学科普通招生计划拟招生人数(包括推免生)具体如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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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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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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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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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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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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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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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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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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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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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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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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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行差额复试。根据学院生源情况,确定招生人数与复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20%。
(3)学院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通过学院网站提前公示,并逐一电话通知复试考生。对调剂复试考生,学院还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复试通知。达到复试要求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由学院通知复试。
(4)学院各专业均不接收破格复试。
2.资格审查
考生在系统设置的时间内在线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和毕业证书(2022年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在复试之前,学院将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仔细核对。学院对考生提交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签字盖章后交研招办备案。不同类别的复试考生须按照如下表格所列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材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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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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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届毕业生(含普通本科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的自考、网络教育考生和高职高专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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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毕业证的自考、网络教育
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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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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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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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思想鉴定表(样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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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或专科)成绩单(要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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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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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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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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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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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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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本科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3.加强考生诚信教育
考生在复试前必须逐一在线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4.缴纳复试费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需在线缴纳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另外缴费。
5.加强复试过程管理
学院将在复试前发布具体时间,分组进行网络测试,对所有复试考生进行考前模拟预演。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6.体检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具体事宜,新生入校后另行通知。
(二)复试的形式、内容及要求
1.复试形式
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复试,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2.复试内容及要求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成绩由综合测试成绩和外语水平测试成绩组成。同等学力考生还需要加试相应科目。
(1)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察:一是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二是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三是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四是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五是人文素养;六是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综合测试以网络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200分。
(2)外语水平测试
外语水平测试内容为听力及口语测试,通过网络面试方式测试考生听力及口语能力。
外语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
综合测试和外语水平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5分钟。
(3)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还须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注: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也须加试)。加试方式为网络面试,加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3.复试时间
学院复试分为两个阶段,提前通过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并通过电话逐个通知。
第一阶段:2022年4月2日,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进行复试;
第二阶段:2022年4月10日至4月25日,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
4.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
综合测试成绩=各位面试教师成绩之和÷面试教师人数
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各位测试教师成绩之和÷测试教师人数
复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300分。
(2)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
总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5]×30%
5.其他有关说明
学院的面试小组在学校指定的智慧教室进行面试工作。考生根据学院各阶段复试工作具体安排按时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前请参照《中南民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软件使用手册(考生版)》的说明熟悉系统操作。
四、拟录取工作
学院根据国家、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复试成绩之和低于180分或综合测试成绩低于12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也不得在同一专业再次复试。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院严格执行招生计划限额。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领域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
3.考生的民族成份以网报时填写的为准,虚假及复试时更改的民族成份无效。
4.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及学院不承担责任。
5.考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被取消录取资格的,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剩余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6.被拟录取的新生如要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5月10日之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研究生院批准,可以参加工作1或2年,再入学学习,逾期不再办理。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学院当年的招生计划。
7.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对于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学院将通知考生本人。
五、信息公开公示
严格按照上级和学校要求做好复试过程的信息公开公示。本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按学校规定进行公布或公示。
六、工作纪律
学院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将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维护学校的声誉。及时、充分、规范进行复试录取工作的信息公开。保证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
(一)实行全程监督制度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进行全面监督。
咨询电话:郭老师027-67842770
举报电话:王老师13720377333
(二)实行巡视制度
学院将派工作人员巡视检查复试录取情况。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学院建立健全复试录取保障制度。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附则
本细则由法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详尽事宜参照《中南民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