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法律硕士教育中心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坚持安全有序、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突出学科特色和需求,确保复试录取质量;严格规范考核流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安全平稳有序完成2022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及监督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遴选参加复试工作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组织考生进行复试考核,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配合学校研究生院完成招生录取工作。中心复试监督巡视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及巡视检查,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督查巡视组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
(一)复试比例: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按照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和要求执行,只要符合条件的全部进入复试。其他类别招生计划人数与复试人数比例为1:1.2。
根据规定,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公布相同的分数线,不得擅自突破或自行解释国家统一政策。中心以招生计划数为基数,按照招生计划数乘120%比例的方式确定复试人数,依据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划定差额复试分数线。最后的复试人数遵循四舍五入原则取整数,复试分数线相同分数上有多人的,多人均进入复试。各专业类别计划数和复试分数线如下表,各专业复试名单见附件,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同时参加复试。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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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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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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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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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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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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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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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非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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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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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推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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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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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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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联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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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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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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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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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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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联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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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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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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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联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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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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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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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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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联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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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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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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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满分100分的科目不低于43分;单科大于100分的科目不低于7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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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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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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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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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推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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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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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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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联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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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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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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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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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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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联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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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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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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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联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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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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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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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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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联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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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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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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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满分100分的科目不低于43分;单科大于100分的科目不低于7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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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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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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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考核形式
按照精准防控、防止大规模人员聚集的要求,学校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开展复试。
(二)诚信复试承诺
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考生本人完整抄写并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应与资格审核材料一并提交。
(三)复试时间
复试工作安排在2022年3月28日(星期一)—29日(星期二)期间,如有调整会在中心网站公告。具体安排如下:
法律(非法学):2022年3月28日(星期一)上午、下午、晚上;法律(法学):2022年3月29日上午、下午。考生可在复试前查询了解具体复试时间段安排。
考生网络远程复试模拟测试拟在2022年3月25日进行,具体安排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相关公告。
(四)复试考核内容
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
(五)复试分值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素质考查10分,外语听说能力10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80分。
1.综合素质考查,分值为10分。各专业面试小组审查考生提交的《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还可以在面试考核环节结合考生提交的综合素质材料进行提问,全面考查考生的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等综合素质。考生提交综合素质考查材料的有关要求详见研究生院《关于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网上资格审查的通知》。
2.外语听说能力,分值为10分。
3.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分值为80分。分为专业基础知识40分,专业综合能力40分。包括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及综合知识等内容。
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包括考生自述、考生抽题、考生答题、现场提问追问等环节。考生抽题后可稍作准备答题,也可立即答题,准备时间也计入总面试时间。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在复试阶段完成,由中心组织进行。
(六)成绩计算方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其中:初试总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计算方法为:标准化处理后的百分制初试总成绩×70%+复试成绩×3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和入学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七)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须按要求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学校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具体要求详见关于研究生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网上资格审查的通知http://yzb.zuel.edu.cn/2022/0320/c4639a293614/page.htm。
(八)缴纳复试费
考生在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网上资格审查系统中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00元。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五、调剂政策
(一)中心全日制各专业不接收调剂;非全日制各专业接收调剂。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调剂。
(二)调剂时间:2022年3月31日—4月15日期间。具体时间请关注后期研究生院和中心发布的调剂公告。
(三)申请调剂考生须同时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分数线和调剂单位调剂专业复试分数线;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四)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五)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中心将提前在单位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办法。调剂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心负责。已经向我校缴纳复试费的第一志愿考生,参加我校调剂复试不再重复收费。第一志愿报考其他学校的考生,参加我校调剂复试,需缴纳复试费。
六、拟录取
(一)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二)非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成绩低于50分为不合格。
(三)未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作为复试录取参考,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信息公开公示
(一)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实施细则中应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要求,以及复试、调剂、拟录取等各环节的规定。
(二)在复试、拟录取阶段,提前在中心网站公布本单位复试实施细则,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调剂录取等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三)在中心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中心咨询电话:027-88386072;监督电话:027-88386146;申诉邮箱:flssjyzx zuel.edu.cn。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516室。
学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zuel.edu.cn/main.htm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http://fszx.zuel.edu.cn/
八、复试录取纪律及违规处理
(一)复试面试老师、命题老师和工作人员由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选派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和工作人员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相关工作。
(二)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中心监督巡视组履行监督责任,负责监督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全程参与复试及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对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保证招生任务顺利完成。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行为,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生负有遵守报考条件的责任。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明确规定“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学校严格遵守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均视为已承诺遵守这些政策规定。
(四)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本细则未尽事宜由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