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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考研招生简章: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时间:2022-09-20 02:30:21    来源: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招生简章是每年考研er需要关注的重要官方政策,一般情况下涵盖了各个专业的报考条件、招生名额、学费、学制、报考流程等必要信息,为了帮助大家及时掌握一手信息,迅速做出报考应对,小编今天为大家带来了“2023考研招生简章: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一起关注一下吧!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制定《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由校领导牵头、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2023年,我校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拟招收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我校学术学位各专业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生,部分专业学位可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生,非全日制硕士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各招生专业详见《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校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及招生专业报考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部分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单独考试主要面向国家急需人才的艰苦地区和艰苦行业招收优秀在职人员。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主要安排在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学科门类,其招生人数不低于我校单独考试招生总数的70%。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至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供以下材料:所在单位推荐信(对考生业务能力的评价以及是否同意报考);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对考生的专业技能及研究潜力的评价),需附专家高级职称证明材料;个人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

 

(七)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推荐免试生:

 

1.必须是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2.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占用申请者母校的推免指标);

 

3.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4.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具有优秀研究生潜质的考生还可申请直博,详情请见我校招收推免生章程。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二、招生人数

 

2023年学校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3200名左右,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100名左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100名左右(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0名左右),“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约35人。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和推免生接收人数仅为拟招生人数,学院和专业的正式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生源情况以及推免生最终录取情况作相应调整。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3205南京工业大学),并到我校参加考试。其他考生应根据自身学籍、户籍和工作情况,参照各报考点的选报要求,慎重选择报考点。因考生本人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参加研究生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也是有效报名数据,预报名成功后无需重新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单位、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海外留学生应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单位、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以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

 

2.网上确认地点:全国各报名点(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应选择我校3205报考点办理网上确认手续)。

 

3.网上确认要求: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8.未尽事宜详见报名点通知。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我校的6小时绘图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14:30)。

 

(三)初试科目

 

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体育、药学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四)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6日6小时绘图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绘图考试时间为6小时。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内容为:①英语测试(含听力50分);②专业笔试150分;③综合面试100分。同等学力报考考生需在复试中进行加试,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参加加试,加试科目参照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高校学生应征入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等加分按国家政策进行。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原则上不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报告于入学报到时提交相关学院,体检具体要求详见我校2023年复试方案。

 

六、调剂

 

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将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及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八)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在复试的同时加强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录取

 

学校将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中将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有关政策

 

(一)学费标准:

 

全日制硕士:金融硕士10000元/生/学年,其他8000元/生/学年。

 

非全日制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和金融硕士30000元/生/学年,会计硕士(MPAcc)40000元/生/学年,其他非全日制硕士15000元/生/学年。

 

(二)学制及学习时间:会计硕士(MPAcc)学制2年,其他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一般最长不超过5年。非定向硕士全脱产在校学习,定向硕士由相关学院确定授课形式。

 

(三)奖助政策:学校建立研究生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研究生更好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面向全日制非定向(无固定工资收入)研究生,由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两部分组成。奖学金包含国家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新生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助学金包含国家助学金、“三助(助研、助教、助管)”津贴、特殊困难补助等。详见《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方案》。

 

(四)我校对优秀硕士生实行硕博连读制度。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25-58139194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明正楼305)


原文标题: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原文链接:http://gra.njtech.edu.cn/zsw/info/1023/12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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