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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9-11-04 05:36:56    来源:中共中央党校研究院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陆续已出,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是“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有报考意愿的小伙伴要注意下哦!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年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40名。热烈欢迎考生报考我校(院)!

一、培养目标

为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培养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管理方法的高层次、应用型管理人才。

 二、招生类别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就业方式:定向就业。

不招收非定向就业生、推荐免试生。

考生须为在职人员,在学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关系。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本科毕业后有3年(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3年以上工作经历;

2.已获硕士、博士学位并有2年(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工作经历。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时间及有关手续

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实行网上报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院)研招办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我校(院)今年不设报考点,京内考生请按照研招网提示选择国际关系学院报考点(国际关系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

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报名时,考生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准考证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五、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现场确认和复试阶段都要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具有复试、录取资格。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网报信息。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在网上公布。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

以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时间为准。

2.初试地点

按照准考证所示地点参加考试。

3.初试科目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二。

4.初试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编制和命题工作由教育部统一组织。

(二)复试

复试在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进行,具体时间、办法及日程安排于2020年3月中下旬在我校(院)网站公布。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我校(院)录取严格贯彻“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及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体检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八、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3年。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周末休息日上课。

授课地点: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九、学位授予

按照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完成规定课程,修满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获得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学费

18000元/年。

 十一、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我校(院)的招生信息一律在网上发布,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应及时访问我校(院)网站查看有关信息(网址:http://www.ccps.gov.cn/bmpd/yjsy2/)。

(三)我校(院)从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也不接受要求提供辅导教师的咨询。如有人以我校(院)名义举办考研辅导班和推销考研辅导材料,欢迎举报。

(四)联系方式

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中共中央党校南院(研究生院)82楼206室

邮政编码:100091

联系电话:010-62804348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院

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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