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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8-08-23 09:11:08    来源:广州大学研究生院
  我校今年23个学院面向全国拟招收1700名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约200名),其中学术型450名,专业型1250名,欢迎广大考生、推免生报读我校研究生(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的责任感,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关注招生专业目录中学院或专业是否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我校具有开展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资格,推荐和接收办法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截止2018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我校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全日制班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9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8年9月下旬。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8年11月12日前,具体时间以网报系统中各报考点的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可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初试
 
  (一)2018年12月中旬,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8年12月底。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复试
 
  (一)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七)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5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学校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的体检要求。
 
  九、招收类型:全日制与非全日制
 
  我校绝大部分专业均招收全日制研究生,部分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在各学院招生目录中注明),关于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界定如下: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一、公费定向教育硕士计划
 
  我校是广东省内公费定向培养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单位之一,拟在我校教育硕士的所有招生领域中开设公费定向培养计划,考生在报名时需选择相应的教育硕士的领域,选择定向就业类型和拟定向就业地区单位,并在备注里填写“公费定向”字样。本计划的复试和录取操作办法在后续相应环节中公布。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其他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联系电话:020——39366238
 
  联 系 人:邓老师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006

  广州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列表

序号

学院

(所、中心)

学术型一级学科

代码名称

学术型二级学科

代码名称

专业学位代码

及招生领域

1

公共管理学院、

广州发展研究院

1204公共管理

01行政管理

0352 社会工作(“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学位名称:社会工作硕士

02 社会保障

03公共政策

04城市治理

0303社会学

01理论社会学

02应用社会学

03社会工作

2

法学院、

人权研究院

 

0301法学

030101法学理论

035101 法律硕士(非法学)

035102 法律硕士(法学)

学位名称:法律硕士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30104刑法学

030105民商法学

030106诉讼法学

3

计算机科学与教育软件学院、

 

网络空间先进技术研究院、

 

计算科技研究院

0401教育学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085211 计算机技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学位名称:工程硕士

 

 

078401教育技术学

0839网络空间安全★

01网络空间安全基础理论

02系统安全

03 网络安全

04 密码学与应用

05应用安全

06人工智能与安全

07先进计算技术

4

教育学院

0401教育学★

040101教育学原理

045101 教育管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045118 学前教育(“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学位名称:教育硕士★

0454 应用心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学位名称:应用心理硕士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040105学前教育学

040106高等教育学

078401教育技术学

0401Z2 教育经济学

0402心理学

040201基础心理学

040202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040203应用心理学

5

体育学院

0403体育学

040303体育教育训练学

045201 体育教学

045202 运动训练

045204 社会体育指导

学位名称:体育硕士

040304民族传统体育学

6

人文学院

0501中国语言文学

050101文艺学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学位名称:教育硕士

 

0453 汉语国际教育

学位名称: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50103汉语言文字学

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

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0602 中国史

01 历史地理学

02中国古代史

03 中国近代史

04专门史

1303 戏剧与影视学

 

7

外国语学院

0401教育学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学位名称:教育硕士

0502外国语言文学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8

新闻与传播学院

0503新闻传播学

050301新闻学

 

050302传播学

1303戏剧与影视学

 

9

音乐舞蹈学院

1302音乐与舞蹈学

01 民族音乐学

 

02 音乐美学

03舞蹈教学与教育研究

10

美术与设计学院

1304美术学

   

1305设计学

11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0401教育学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学位名称:教育硕士

0701数学★

070101基础数学

070102计算数学

07010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070104应用数学

070105运筹学与控制论

12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0401教育学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学位名称:教育硕士

0702物理学

070201理论物理

070205凝聚态物理

0704天文学★

 

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901物理电子学

13

化学化工学院

 

0703化学

070301无机化学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学位名称:教育硕士

 

085216 化学工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学位名称:工程硕士

070302 分析化学

070303有机化学

070304物理化学

07030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702化学工艺

081704应用化学   

081705工业催化  

0817Z1 食品贮藏与加工

14

地理科学学院

0401教育学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045110 学科教学(地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学位名称:教育硕士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区域规划方向)(“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学位名称:工程硕士

0705地理学

070501自然地理学

070502人文地理学

0705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0833城乡规划学

 

1204公共管理

120405土地资源管理

15

生命科学学院

0710生物学

071001植物学

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学位名称:教育硕士

 

085216 化学工程(生物化学工程)

学位名称:工程硕士

071002动物学

071003生理学

071007遗传学

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16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大湾区环境研究院

0776环境科学与工程

077601环境科学

085229 环境工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学位名称:工程硕士

077602环境工程

17

土木工程学院、

工程抗震研究中心

0801力学

080104工程力学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学位名称:工程硕士

0814土木工程★

081401岩土工程

081402结构工程

081403市政工程

081404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081405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081406桥梁与隧道工程

18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0802机械工程

080201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085201 机械工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学位名称:工程硕士

080202机械电子工程

080203机械设计及理论

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001通信与信息系统

081002信号与信息处理

19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0813建筑学

01建筑历史与理论

 

0953 风景园林硕士

学位名称:风景园林硕士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方向)(“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学位名称:工程硕士

02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03城市设计及其理论

04建筑技术科学

0833城乡规划学

 

20

旅游学院

1202工商管理

120203旅游管理

1254  旅游管理硕士(“非全日制”)

学位名称:旅游管理硕士

21

经济与统计学院

0202应用经济学

01 经济发展理论与当代中国经济

0251 金融硕士

学位名称:金融硕士

1253 会计硕士

学位名称:会计硕士

02 金融理论与应用

03 产业经济与政策

04 劳动经济与微观计量

05 数量经济理论与应用

0270统计学★

01 经济统计

0714统计学★

01 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

02 应用统计

03 管理统计与决策

04 数量金融与保险精算

1202工商管理

120201会计学

22

政治与公民教育学院

0101哲学

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学位名称:教育硕士

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030506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23

工商管理学院

1202工商管理★

120202企业管理

1251 工商管理硕士MBA (“非全日制”)

学位名称:工商管理硕士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工程项目管理方向)

学位名称:工程硕士

120204技术经济与管理

1202Z1 现代物流与供应链

1202Z2 建设与房地产管理

 
  注:
 
  1、未标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专业及领域,默认为只招收全日制研究生。
 
  2、★为博士点学科。
 
  广州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及学费标准
 
  广州大学依托国家中心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在校研究生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
 
  (一)奖助学金
 

类别

研究生助学金

学业奖学金

(元/生·学年)

(覆盖面)

国家奖学金

(元/生·学年)

(覆盖面)

元/月

发放月份

合计(元/生·学年)

硕士

研究生

800

12个月

9600

一等奖学金

12000(10%)

二等奖学金

 8000(20%)

三等奖学金

2000(50%)

硕士生

20000

(5%)

 
 
  1.研究生助学金享受群体是所有全日制非定向(档案关系转入学校)学习的研究生,覆盖面100%,助学金按12个月发放,达到9600元/生·学年,高于国家6000元/生·学年的标准。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覆盖面80%;国家奖学金覆盖面约5%,名额以国家下达的为准。这两类奖学金均实行申请制。
 
  3.学校鼓励研究生兼任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助理(简称三助)工作,给研究生提供实习和锻炼的机会。学校现设三助岗位约350个,岗位酬金8000元/岗·年,受聘研究生按劳取酬。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顺利完成学业。
 
  4.学校设有社会奖学金、助学金。包括 “何耀光助学金” 和“众人拾柴火焰高”助学金等;部分学院还在本学院内设立院级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可获得1000-13000元不等的社会奖助学金资助。
 
  5.学校实施优秀生源奖励计划。优秀生源是指我校接收的所有硕士推免生;报考或调剂到我校全日制攻读的硕士研究生中来源于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生源。奖励标准为:推免生来源于985或211高校奖励5万元/人,其他高校(含本校)奖励3万元/人;第一志愿考生来源于985或211高校奖励4万元/人;调剂生来源于985或211高校奖励3万元/人。
 
  6. 学校实施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项目资助计划。设立“广州大学研究生基础创新项目资助计划”,资助研究生开展基础科研项目研究,每年资助约50项,每项资助1万元;设立“广州大学研究生‘广州研究’项目资助计划”,资助研究生开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现实问题研究,每年资助约50项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
 
  7.学校实施研究生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资助计划。每年资助20%学术型硕士生参加国内重要学术会议,5%学术型硕士生参加国外重要学术会议。
 
  8.学校实施硕士生赴海外联合培养计划。每年派出当年招生数量10——20%的硕士生到国外访学半年以上,资助标准约6200元人民币/月/人及一次往返国际机票。
 
  (二)学费标准

研究生类别(学制)

学费(元/生·学年)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所有专业(3年)

8000

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

风景园林硕士(3年)

8000

教育硕士(2年或3年)、体育硕士(2年)、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2年)、工程硕士(3年)

10000

法律硕士(法学2年、非法学3年)、应用心理硕士(2年或3年)、社会工作硕士(2年或3年)

12000

旅游管理硕士(3年)

20000

会计硕士(2年)、金融硕士(2年)

25000

工商管理硕士(MBA)(3年)

30000

 
  备注:
 
  (1)专业学位研究生中,工程硕士、教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的相关领域设有非全日制班,学制为三年,学费按三年收取。风景园林硕士、工程硕士全日制班学制三年,学费按三年收取;金融硕士和其他全日制班学制为两年,学费按两年收取。
 
  (2)以上收费方案最终以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财政厅的批复为准。
 
  广州大学各学院联系人和电话

序号 招生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地理科学学院 王老师 39366891
2 法学院 余老师 39366715
3 公共管理学院 刘老师 39366776
4 化学化工学院 文老师 39366901
5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何老师 39366943
6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陈老师 39366923
7 计算机科学与教育软件学院 申老师 39366375
8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远老师 39366971
9 教育学院 李老师 39366756
10 旅游学院 郭老师 39366725
11 美术与设计学院 石老师 39366982
12 人文学院 黎老师、杜老师 39366742
13 工商管理学院 黄老师 39366453
14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刘老师 39366913
15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邢老师、周老师 39366863
16 体育学院 苏老师 39366837
17 土木工程学院 赵老师 39366956
18 外国语学院 邹老师 39366710
19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杨老师 39366872
20 新闻与传播学院 刘老师 39366790
21 音乐舞蹈学院 张老师 39366685
22 政治与公民教育学院 谢老师 39366766
23 经济与统计学院 邓老师、黄老师 39366821/36296654

 


录取/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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