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MPA于2007年获批招生,依托中国地质大学的学科优势,整合了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自然环境与城乡规划、应用经济学、资源环境政策等学科优势,体现出了公共管理与理工技术的有效结合。经过多年积淀,MPA教育中心已形成了一支由多名知名学者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领导干部组成的教授队伍。在培养过程中,我们注重高层管理所需的理论与实务,为学生提供发展领导才能的空间;教授解决复杂社会问题的政策分析方法与技能,让学生具备更高级的专业素养, 具有更高层的能力素养。2018年我校继续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流程
1. 资格审查
(1)资格预审:报考我校 2018 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实行资格预审制度。具体程序为:网上报名前,考生在公共管理学院MPA中心网页(http://ggxy.cug.edu.cn/ggxy2014/?sort=61)下载“报考2018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资格预审表”(见附件),填写后发邮件至1530723580@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资格预审-考生姓名),资格预审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31日;MPA教育中心对拟报考考生进行学术背景审查(必要时可组织考试),并将结果及时告知考生;通过资格预审的考生按规定可参加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未通过资格预审的考生,不予现场确认。
(2)资格审查:复试前,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大学成绩单等相关材料。MPA中心将按照学校要求及相关规定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
2.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 年 10 月 10 日-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
湖北省内报考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网报时选择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报考点(4203报考点);其他考生根据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名期间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以免耽误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
注意: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认证报告原件交我校研招办,复印件交报考点留存备查,现场确认时未能提交认证报告的,不予现场确认。
考生报名时不用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2)现场确认:已网报考生须在 2017 年 11 月 8 日-12 日,到所选择的报考点对网报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流程详见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现场确认公告,未参加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
三、初试、资格审查、复试
1.初试:初试时间:2017 年 12 月 23 日。
初试科目: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4-英语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总分3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英语100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文件规定,我校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不举办复习辅导班,不办理购书业务。
2.复试:一般在3月中下旬至4月初举行,复试方案将会在公共管理学院MPA中心网页(http://ggxy.cug.edu.cn/ggxy2014/?sort=61)上公布。复试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办法。复试内容为政治理论(笔试)和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复试时考生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时对通过复试的考生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MPA考生不调取考生人事档案材料。
五、修业年限和学习形式
1. 修业年限:基本学制3年,可适当延长至3-5年
2.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非脱产)攻读,集中授课
3. 我校非全日制MPA录取类别为定向,不安排学员住宿
六、研究方向
1.行政管理
2.土地资源(土地、矿产、环境)管理
3.公共经济管理
4.人力资源管理 5.教育经济与管理
七、学费
学费总额4.4万元,按2年收取(2.2万元/人/年)
八、学位授予
按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可以申请毕业。经审查,符合我校MPA培养规定的,准予毕业或者结业,发给毕业证书或者结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公共管理学院 MPA教育中心
联系人:蒲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83420(办) 13554503144(手机)
电子邮箱:153072358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