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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考研招生简章: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26年全日制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5-11-12 09:03:36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对接国家法治建设重大战略需求和行业发展需要,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法治领军  ,我  2026 年  续招     法律(法 )和 法律(非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具体招生计划请考生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26                       下达招生计划数并结合各专业生源状况最终确定。

 

我院 2026 年招   士研            下:

 

       律(法  )专   位硕     ,专 代码为: 035102。

 

(二      律(非   )专   位硕 士研   ,专 代码  035101。

 

 、专业介绍

 

为培养应用型高层次法律人才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 部、司    1996 年 开始设  和试   律硕     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为首批招生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 工作母机  法学家的摇篮 ”, 已成为引领法学教育的重镇、凝聚国

内优秀法律人才的平台和沟通中外法学交流的窗口。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教育部历次全国  级学科评估排名中均排    A+;首                 ”建设名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是我国法律专业学位创始单位之一和全国法律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所在单位,具有长期培养应用型法治人才的丰富经验,始终走在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改革的前列,在教育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       A+。

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  拥有一支结构良好的教师队伍 ,其中既有一批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资深法学家,更有一大批在全国法律界和相关学科有影响的中青年法学家。高铭暄教授作为法学界唯一代表 ,获“人民教育家 ”国家荣誉称号和 最美奋斗者 ”称号;许崇德教授作为高校法学界唯一代表 ,获 改革先锋 ”荣誉称号 ,被誉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   建设  积极    ”。37 位           研究和建设工程 ”课题组首席专家或主要成员 ,人数居全国         后有 16 人       国讲     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主讲 人;联  国教    织设     2 个         院。


深厚的学术积淀、良好的学术传承、强大的师资力量保证了法学院法律硕士人才培养的高质量、高水准。法学院法律硕士旨在培养实务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法学院为全                 金(以            70%的      ,具            放当年政策为准 ),鼓励学生学有所成并全面发展。法学院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国外访学、国际机构实习等国际交流机 ,在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各级法院检察院以及各大律师事务所建立了教学实践基地,安排学生通过实习获得实务经验。同时,法学院还聘任了资深的法律实务人士担任法律硕士实务导师  与校内教师联合培养法律硕士学生。

法学院深度融合法学理论与人工智能前沿技术 ,率先启         大模 型研  ,推      大模  1.0 2.0。下                     人才培养,依托涉外法治大模型与涉外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建 ,拓展教学场景 ,创新教学模式 ,指导学生参与涉外法治大模型建设与涉外法律咨询服务实践。

法律(法  )专   位硕       法、司 法、行 执法和法律服务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专门型、应用型法  才。我       律硕 士(非   )专  开设   法学与政法理论、工商业与人权法、食品安全治理、数字法


学、律师、亚太法律精英、立法、创新与知识产权等培养方  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http://www.law.ruc.edu.cn/home/gk/?i d=44401

 

  招生信息发布

 

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有关信息可浏览:

      “ 中 国              https://yz.chsi.com.cn,以下称“教育部研招网”;

(二  “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研 究 生      http://pgs.ruc.edu.cn 以下称“人大研招网”;

(三)搜索微信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rucyzb”,订阅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发布的信息。

 

三、考试形式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其中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和推荐免试。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  校、                  科毕业 ),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 2 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达到相应级别水平;复试时加试所报考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提交相当于所报考专业学士学位水平且字数不少于 1 万字的论文 1 篇,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 3 篇。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 还须符合我 2026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详见“人大研招网”发布的通知。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8.在校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学生报考, 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申请条件,详见“人大研招网”发布的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五、报名程序


(一)推荐免试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根据我校要求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完成填报志愿、复试确认、复试缴费和待录取确认等手续。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1.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                      考点。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 有关要求详见报考点公告。

2.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10  16 日至 10 27 日每日 9:00— 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人大研招网”和“教育部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 中国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缴纳报考费。报名期间,考生 可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 效报名信息,且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研招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7)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除“强军计划”外,我校原则上不接收在职军官攻读硕士研究生。

(9)我校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我校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3.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确认后一律不得再作修改。


2)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报考点,按照核验工作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和要求,请密切关注“教育部研招网”并及时查看报考点关于网上确认的通知。

 

3)考生因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导致无法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按照报考点要求确认报名信息的,报名无效, 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4)在职考生报名无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与所在单位因报考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考生如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阅档案,造成不能参加复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试资格审查

 

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七、考试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对初试所使用的文具, 《准考证》上会作出具体规定,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要求提前自行准备,带入考场后应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3.初试时间:2025  12  20 日至 21 日(每日上午 8:30—

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4.初试地点:考生须按照报考点要求,在指定考场参加初试。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上的说明。

 

5.初试科目:请通过“教育部研招网”和“人大研招网”查询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6.初试成绩查询:关注“教育部研招网”和“人大研招网”上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查询。

 

7.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对待, 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二)复试

 

所有考生均须按要求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实行差额复试。在生源充足的条件下,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不低于招生计划数的 120%。差额的比例,以及初试、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由招生院系确定,并在复试前公布。


2.复试信息发布:我校将结合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初试成绩总体分布等情况,对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各类专项计划的考生提出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请考生于 2026  3 月登录“人大研招网”查询复试基本要求, 同时登录所报考院系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具体办法,按要求支付复试费并下载复试通知。

 

3.复试时间和地点:2026  3 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请查阅复试通知或法学院官网。

 

4.复试内容:将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具体考核形式和标准由学院确定并在复试前通知。

 

我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时须按学院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

 

6.在必要时,我校可再次组织复试。

 

八、录取程序

 

(一)拟录取


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方面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 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 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知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4.在被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 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5.对符合要求的拟录取考生,将于 2026 年 7 月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学习及就业方式

 

1.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2.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学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培养校区和住宿情况


按照学校章程,我校办学地点包含中关村校区、通州校区以及苏州校区。

我校为全日制学生安排住宿, 对非全日制学生不提供宿舍。

 

十、 学习年限与 学费标准

 

(一)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20000 /生学年。

全日制学习,普通方向基本学习年限为 2 年,涉外法治方向基本学习年限为 3 年。

(二)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20000 /生学年

全日制学习,基本学习年限为 3 年。

 

  、奖助办法

 

我校通过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待遇水平。考生可访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ruc.edu.cn),“规章制度”下“培养制度”专栏查阅相关介绍和管理实施细则。

十二、信息公示

 

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报名、初试、复试和录取等各个阶段, 通过“教育部研招网”和“人大研招”及时发布信息公示。


十三、违规处理

 

(一)报考纪律

 

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一经查实 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考试纪律

 

1.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

 

2.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

 

3.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4.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 33 号)等严肃处理。对在校生, 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 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 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 ,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入学报到时,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 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三)如有与教育部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 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四)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我校《中国人民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十五、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pgs.ruc.edu.cn

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59 号崇德东楼四层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2)。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咨询电话:010-62511339; 咨询邮箱: rucflsszs@163.com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59 号明德法学楼 609 室(邮政编码: 100872)。

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文件有出入, 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录取/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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