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简介
江汉大学位于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美丽的三角湖畔,是一 所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综合性大学。
办学历史悠久,学科门类齐全。学校历史最早可追溯到辛亥革命 时期由黄兴和宋教仁在武昌创办的江汉大学。我校研究生教育起始于 1984 年。2018 年,学校入选湖北省“双一流 ”建设“ 国内一流学科 建设高校 ”,“化学工程与技术 ”学科入选湖北省“ 国内一流学科建 设学科 ”。2021 年学校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化学工程与技术 ” 获批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22 年,学校成为首轮湖北省属一 流学科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1 个、硕士 学位授权点26 个(含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10 个和硕士专业学位 类别授权点 16 个),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 1 个、省级重 点学科5 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5 个,环境与生态学、材料科学、 化学、临床医学、工程学 5 个学科进入ESI 全球前 1%。
师资力量雄厚,导师队伍优秀。学校现有专任教师 1400 余人, 教师拥有博士学位比例达到57.4%。全职引进中国工程院院士2 人, 另有国家级人才称号人选20 余人次、省级人才称号人选90 余人次。 形成了以国家级人才为领军、省部级人才为中坚、中青年博士教师为 骨干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多名教师获评“全国优秀教师 ”“楚天园丁 奖 ”“荆楚好老师 ”等称号。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46 人、硕士生导 师 1340 余人,其中联合培养兼职硕士生导师400 余人,校外行(企)
业导师 330 余人,在校研究生 2200 余人。
科研平台优良,科研成果丰硕。学校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 1 个、 国家体育科普基地 1 个、省部级科研平台26 个,省科技创新团队 16 个。精细爆破领域研究成果突出,服务了一批国家重大战略工程以及 湖北省“一号工程 ”鄂州花湖机场等多项省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团队曾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 项,湖北省科技进步奖 10 项。植 物品种鉴定 MNP 标记法突破了“卡脖子 ”技术,为国家植物品种权保 护做出贡献。微藻合成生物学团队致力于微藻碳中和、微藻药物开发 研究,研发以莱茵衣藻为底盘的新型重组蛋白药物,首期成果以 1200 万元实施转让。在《Cell》《Advanced Materials》《PNAS》等国际 顶级学术刊物连续发表高质量论文,研究实力不断增强,多份决策咨 询报告获得省市领导肯定批示和采纳。
培养特色鲜明,培养成效突出。学校秉承“立德 致用 兼容 创 新 ”校训,着力为武汉、为湖北、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德 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坚定理想信念、扎实专业知识,具有较强 的实践应用能力、创新创业精神和一定国际交流与合作能力的高素质 人才。近五年,我校研究生培养取得丰硕成果,多人获得国家奖学金, 4 人获评湖北省“长江学子 ”称号,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4.28%,获批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 人,分别赴西班牙巴塞罗那自 治大学、德国慕尼黑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2024 年 27 人顺利考取 为 211、985 等高校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就业市场稳定优秀。
深入科教融合,创新育人模式。学校加快推进研究生教育科教融
合,与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签订科教融合育人战略合作协议,以“科 教融合、协同创新、互利共赢 ”为宗旨,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 导向,以“ 四新建设 ”为引领,以培养一流人才和产出一流学术成果 为 目标,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师资队伍建设等多领域、 全方位开展深度合作,积极探索科教融合育人新模式。 自 2022 年开 始,通过聘任中科院武汉分院导师为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赴中科院武 汉分院开展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实习实践等形式,已经在土木水利、 基础医学、电子信息等硕士点开启实质性研究生联合培养,后续将在 更多专业深入开展。
“十四五 ”期间,学校将继续以服务武汉为己任,紧紧围绕城市 发展培养高质量人才、产业发展开展科技创新、能力发展深化学校综 合改革、师生发展优化服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尽显江汉奔腾之 气魄,乘风破浪、一往无前,谱写建设高水平城市大学的精彩篇章!
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 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江汉大学章程》,结合我校硕士研 究生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江汉大学,招生单位代码 11072,报考点代 码 4241。注册地址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 号(邮政编码:
430056)。
第三条 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接 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 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 规定、办法,上级主管部门、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 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政策,研究、决 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研究生院负责执行上级部门招生 法律法规,制订年度研究生招生章程和相关管理文件,组织全校研究 生招生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纪委负责对初试考务、命题评卷、复试 录取、信息公开等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实施监督,受理信访投诉、处 理违纪舞弊、加强风险防控。
第五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院、研究院)成立本单位的研究 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和监察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研究生 招生相关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考试方式
第六条 我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原则,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七条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 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 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第八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预计 10 人,学术学位和 专业学位均可招生,最终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九条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第四章 学制及学习方式
第十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 年,实行2-5 年弹性学制。
第十一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 种。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 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
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 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 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 年(从毕业后到 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 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 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应满足以下报 考条件:
(1)尚未注册且从未参加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及以上学制)的应、 往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可报考所有招生领域。
(3)本科专业已限定专业方向且授予医学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
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只能报考原本科专业对 应的招生领域,不得跨专业领域报考。
(4)往届生应在报考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 生应于2025 年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报考我校针灸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应满足以下报考 条件:
(1)尚未注册且从未参加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
(2)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录取为全日制针灸推拿学、中医骨伤科 学、中医学、中医康复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五年制(不含专升本和专 接本)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3)往届生应在报考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 生应于2025 年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7.报考我校基础医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应为医学及医学相 关专业的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 往届生应在报考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应于2025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8.报考我校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年龄 一般不得超过 40 周岁(1984 年 8 月 31 日以后出生者)。
9.报考我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须是全日制本科专业毕 业,接受非外语类的跨专业考生报考。
10.报考我校生物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是理学、工学、 农学、医学、药学等相关学科本科专业毕业。
1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 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 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2.我校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国语言文学、中 国史、生物学、基础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心理学、临床医学、音 乐、戏剧与影视、美术与书法、设计、教育、体育、应用心理、电子 信息、土木水利、翻译、机械、针灸等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第六章 报名及信息确认
第十三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 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 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 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 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 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 进行。
第十四条 网上报名。按照教育部时间安排,考生登录“ 中国研 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 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
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 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 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 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 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 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十五条 网上确认。具体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 公布的时间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 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
考生网上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 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 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 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 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 自行承担。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缺一不可,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网上 确认者报名无效。
第十六条 武汉地区报考我校的考生,以及我校报考未在武汉地 区设考点的招生单位的应届考生,报考点选择我校。
第七章 考试及录取
第十七条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时间、复试时间以 教育部通知为准。初试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详见《江汉大学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 时间、内容和形式等,以各培养单位要求和通知为准。
第十八条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 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 单。
第十九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 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 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 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体检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八章 学费标准、奖助体系、住宿及就业
第二十条 我校各专业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8000 元/年,会计 硕士(MPAcc)学费标准为:全日制 1.5 万元/年、非全日制 3 万元/ 年,美术与书法、音乐学费标准为 1.5 万元/年,设计学费标准为 1.2 万元/年,具体标准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立了较完整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
1.奖励荣誉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
2.经济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 辅导员助理补助;
3.助困应急体系,包括突发性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
相关资助办法按我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内容以我校研究生院和 各培养单位网站公示为准。
第二十二条 我校为硕士研究生在学制内提供校内住宿。
第二十三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 单位“双向选择 ”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 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按录取时与 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合同执行,不进行就业派遣。
第九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四条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 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 号)严肃处 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 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所有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 处分(处理)等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
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 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 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严肃处理。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 题及复习资料。
第二十七条 其他招生政策以《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 作管理规定》为准。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 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学位授权点简介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
2010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 年被批准为湖北省重点学科,20 18 年获批湖北省“ 国内一流建设学科 ”,2021 年获批为一级学科博 士学位授权点,2022 年被确定为省属高校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 专任教师队伍中现有博士生导师46 人,硕士生导师58 人,有国家级、 省级高层次人才20 余人;有正高级职称41 人,博士学位80 人。近 五年,获得省部级奖励 10 项,承担纵向科研项目 100 余项、横向科 研项目 200 余项,总科研经费 13000 万元,发表学术论文 500 余篇。 建有“光电化学材料与器件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柔性显示材料与 技术 ”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等 10 余个省部级科研平台,江汉大学华 烁产学研一体化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研究生工作站等省级研究生实践基地。
管理科学与工程(0871/1201)
2011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依托“精细爆破国家重点实验室”、
“爆破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 “武汉城市圈制造业发展研究中 心 ”等国家级、省级科研平台和“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等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获批“ 管理科学与工程 ”湖北省重点学科和 “城市圈经济与产业集成管理 ”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现有硕士生 导师49 人,其中教授23 人、具有博士学位 59 人、享受国务院政府 特殊津贴 1 人、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 1 人、享受武汉市政府专项 津贴 3 人;武汉市跨世纪学科带头人 1 人、楚天学子3 人、武汉市黄 鹤英才3 人、武汉市学科带头人5 人。近年来,承担了多项国际、国 家和省市级课题,在国际、国内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多篇有影响力 的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和省市科研奖励。
材料科学与工程(0773/0805)
2016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专任教师队伍中现有博士生导师 13人, 硕士生导师55 人;拥有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 楚天学者特聘教授等高层次人才20 人次,有正高级职称30 人,其中 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8 人。近五年,获得获省部级科技奖3 项,湖北 省教学成果奖 1 项,承担纵向科研项目86 项、横向科研项目55 项, 总科研经费 3000 余万元,发表学术论文 200 余篇,出版著作 9 部, 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100 余项。建有光电化学材料与器件教 育部重点实验室、柔性显示材料与技术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新能源 材料表界面调控与装备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湖北省光通信化学材料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9 个省部级科研平台,湖北省武汉天马微电子有 限公司研究生工作站及华烁产学研一体化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等 2 个省级研究生实践基地。
环境科学与工程(0776/0830)
2018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为湖北省“十三五 ”和“十四五 ”优 势特色学科群的支撑学科。现有博士生导师5 人、硕士生导师49 人, 有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30 余人,省级科技创新团队及教学团队 5 个。近五年获得湖北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 项,承担主持及参与国 家级科研项目30 余项,纵向科研经费2100 余万元,发表学术论文3 00 余篇,获授权发明专利 10 余项。支撑“江汉大学院士专家工作站 (环境与健康研究院)”、“工业烟尘污染控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 “持久性有毒污染物环境与健康危害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省部共 建精细爆破国家重点实验室爆破工程安全与环境保护研究所 ”、“江 汉大学环境检测中心(CMA 认证实验室) ”、“江汉大学-环境化学 与生态毒理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实验室 ”、“湖北省气体净化企校 联合创新中心 ”等多个科研教学平台的建设。
中国语言文学(0501)
2018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为武汉市重点建设学科。专任教师队 伍中现有硕士生导师 13 人,有湖北省宣传文化人才培养工程“七个 一百 ”项目人才 1 人、首届湖北文学人才培养工程项目人才 1 人、武 汉市政府津贴获得者2 人、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 人、武汉市 学科带头人5 人、武汉市“十百千人才工程 ”入选人才 1 人,有正高 级职称 11 人,有博士学位31 人。近五年,获得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 奖 3 项、湖北省教学成果二等奖 1 项,主持社科基金项目7 项、省部 级项目24 项,以及其他纵向横向项目共计91 项,出版学术著作 32 部,发表学术论文424 篇。建有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江汉 大学武汉语言文化研究中心 ”、江汉大学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 中心2 个省级重点研究基地。
中国史(0602)
2018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2019 年获批省级“一流学科 ”培育学科, 2021 年成为湖北省重点优势特色学科群“城市治理与文化传承 ”的 主干学科。专任教师队伍中现有硕士生导师 10 名,有正高级职称6 名,有博士学位者 14 名。该学位点科研聚焦中国城市史和湖北武汉 地方文献与城市历史文化研究,学术特色优势明显,学术成果丰富, 在省内外具有重要影响。近 5 年,获省级奖6 项,市级一等奖6 项, 承担省部级、国家级项目 10 余项,出版著作20 余部,发表论文 100 余篇,获得科研经费 1300 余万。建有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江汉大学城市研究中心,及江汉大学武汉抗战、武汉城市记忆( 口述 历史)校级研究中心,主办期刊《武汉学研究》。
生物学(0710)
2018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为湖北省重点(培育)学科。专任教 师队伍中现有博士生导师4 人,有硕士生导师28 人,有正高级职称 12 人,有博士学位40 人。近五年,荣获省级科技进步奖 7 项,制定 国家和行业标准5 项,承担纵向科研项目50 余项、横向科研项目60 余项,总科研经费超过2000 万元;发表学术论文 200 余篇,授权发 明专利50 余项,培育植物新品种6 项。建有湖北省豆类(蔬菜)植 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食用豆类自然科技资源中心、湖北省汉 江流域特色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工程中心、农村农业部华中生物 DNA 指纹鉴定公共研发中心、生物 DNA 指纹鉴定技术研发与应用湖北省工 程研究中心等多个省级科研平台和市、校科研机构。
基础医学(1001)
2018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依托医学部平台建设,现有医学免疫 学、病原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等6 个研究方向。拥有博士生 导师5 人,硕士生导师40 余人,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 11 人。和武汉 病毒所、华大基因联合开展研究生培养,并于2024 年在“化学工程 与技术 ”一级学科下开始进行博士和博士后培养。师资队伍优秀,科 研平台设施设备完善。近五年,承担有国家级科研项目 16 项,省市 级科研项目76 项,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634 篇(其中SCI 收录 92 篇), 授权发明专利86 项。现有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1 个、湖北名师工作室 1 个、武汉生物医学研究院等 5 个科研平台。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
2021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专任教师队伍中现有硕士生导师 16 人,省级高层次人才 10 人;有正高级职称 12 人,博士学位 32 人。 近五年,获得各类国家级、省级奖项5 项,国家一流课程 1 门,省级 一流本科课程2 门,省级教学团队 1 个,承担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 1 50 余项,科研总经费400 余万元,出版专著20 余部,发表学术论文
500 余篇。建有湖北省名师工作室、湖北省示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 基地、湖北省“理论热点面对面 ”实践基地、湖北省社会科学普及教 育基地等省级科研和教学平台。
心理学(0402)
2024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包括健康心理学、教育心理学、认知 心理学、体育与运动心理学四个研究方向。具有一批长期从亊心理学 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任教师,在相关研究领域积累了丰富 的经验和成果。主持国家社科、教育部等省级及以上项目近 10 项, 出版著作 10 余部,近五年在《心理学报》等国内外期刊上发表学术 论文 153 篇,其中 40 余篇被 CSSCI、SCI/SSCI 检索。拥有国家一流 本科课程 1 门,省级一流课程 1 门,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4 项,主办 全国性学术会议4 次。学位点具备科学研究和学术训练必需的实验 室、仪器平台和研究基地。与武汉市教育局及 10 余所中小学等签署 项目合作协议,带领研究生团队深度参与行业合作,为学生实践技能 训练提供了保障。
临床医学(1051)
2014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7 年开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 作,2018 年通过国家医学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依托临床医学 学科(全球ESI 排名前 1%学科)平台建设,汇集了省市多家综合性 医院的优质临床资源,坚持“服务地方区域、培育优势特色 ”的原则, 坚持“ 以武汉为主,面向全省、全国培育临床高层次医师和紧缺医疗 人才服务 ”的定位宗旨,围绕“ 骨干专家队伍建设、专(学)科建设、 科学研究 ”合作互促,实施“全程临床实践基地培养 ”及“四证合一 ” 培养模式,着力培养临床医学应用型高层次人才。现有硕士生导师3 00 余人,下设9 家研究生培养基地,拥有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2 个, 国内首家中美合作全科医师培训基地 1 个。
音乐(1352)
2014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江汉大学音乐学院始建于 1972 年,前 身为武汉师范学院(汉口分院)艺体系音乐专业,在音乐教育、音乐 表演等领域具有较悠久的办学传统和深厚的办学基础。学院专业架构 完整、师资力量雄厚、办学实力较强,在湖北省教育与文化艺术事业 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现拥有音乐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及音乐学、音乐 表演、舞蹈表演三个本科专业。以区域音乐教育文化事业发展需求为 中心,建有武汉城市音乐文化研究院等科研平台及十余个学生实习、 实践基地,以培养高层次音乐教育与音乐表演方面的应用型专业人 才。 目前在读研究生 74 名,现有专任教师 54 人,硕士生导师 31 人 (含行业导师),有正高级职称5 人,博士7 人。学院聘请一大批知 名教授如吴灵芬、张立萍、李秀英、李心草、姚峰、殷承宗等专家为 客座教授。近年来,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在课程建设、基 地建设、培养模式上不断探索新的体制和机制,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逐渐形成独具特色的音乐硕士体系。
戏剧与影视(1354)
2014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有专业教师24 人,其中教授9 人, 副教授 11 人,讲师4 人。研究生导师 18 人,其中教授8 人,副教授 8 人。行业导师 15 人,实行“双师型 ”培养。专业教师在教学和科 研方面成果丰硕,2022 年荣获江汉大学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评校 级课程思政示范课。2023 年以来,主持和参与了国家级及省市级等 各种级别的人文社会科学纵向项目共3 个,总经费 15.6 万元;与国 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横向合作项目 8 个,总经费 178.5.万元。拥有省 级研究平台“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和“武汉语言文化研 究中心 ”,5 个省部级实验中心和实训基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与研究、武汉作家作品研究、武汉城市语言调查与研究等领域开设特 色课程,拓展实践教学。与多家单位联合建立培养基地,目前与武汉 教育电视台、中海外文化传播(武汉)有限公司实训基地、武汉九州 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武汉中视星河文化创意有限 公司、湖北威万影业有限公司、武汉诺优浩淼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湖 北劲牌有限公司和师竹友梅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等单位签订联合培养 意向。
美术与书法(1356)
2014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专任教师队伍中现有硕士生导师 16 人,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1 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1 人, 中国书法家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 1 人,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5 人,湖 北省美术家协会理事 3 人,获屈原文艺奖 3 项,15 人次获批湖北省 美术(书法)人才培养工程。有正高级职称4 人,博士学位教师2 人, 另有一人博士在读。学院托管武汉经开区国有美术馆——汤湖美术 馆,近十年举办展览 110 余场,出版画册 100 余册,被誉为武汉市三 大国有美术馆,获得国家文旅部颁发的全国美术馆优秀公共教育奖。
聘请中国国家画院、湖北美术学院、湖北美术馆、湖北省博物馆、武 汉美术馆等机构知名艺术家、策展人担任校外导师。学院获得奖励 1 42 项,承担 4 项国家艺术基金,1 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承担省市 纵向科研项目 37 项、横向科研项目 34 项,总科研经费 3000 万元, 艺术作品参加国家级省级展览60 多项,出版著作50 余部。研究生多 次参加全国性展览、全国美术高峰论坛,3 名研究生成功考取博士研 究生。
设计(1357)
2014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设计学为武汉市重点学科。2021 年“武 汉城市文化形象设计研究 ”课题作为“城市治理与文化传承 ”子项目 获批湖北省“十四五 ”高等学校优势特色学科群。专任教师队伍中现 有硕士生导师 14 人,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4 人;有正高级职称3 人。 近五年,获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2 项,省社科研究项目4 项, 省级教学成果奖 2 项,横向科研项目 34 项,总科研经费 127.34 万元, 出版教材著作 11 部,核心及以上论文49 篇,艺术作品46 篇,省级 以上艺术作品获奖 14 项。本学位点为武汉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江大设 计力量,湖北机场 LOGO 设计、《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志 愿者服装设计、武汉青年人才之家VI设计等收到广泛好评。
教育(0451)
2016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专任教师队伍中现有博士生导师 1 人, 有硕士生导师68 人,湖北名师2 人,楚天学子 1 人,有各级各类高 层次人オ6 人,有正高级职称 36 人,有博士学位63 人。近五年,获 得各级各类奖励410 项,各级各类教学成果奖 16 项,承担纵向科研 项目 218 项、横向科研项目 88 项,总科研经费 2217.118 万元,发表 学术论文417 篇,出版著作 50 部,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26 项。建有课程与教学研究所等科研平台,武汉市外国语学校 1 个省级 研究生实践基地。
社会工作(0352)
2018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开设社会工作法律实务、社会组织管 理、司法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和老年社会工作五个特色方向。拥 有专职硕士研究生导师 16 人,其中教授5 人,副教授 11 人,具备博 士学位的 12 人,取得全国社会工作师资格证4 人,45 岁以下专职硕 士生导师占比70%以上,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中从事督导、提供专业 服务、参与主持机构行政管理等实际工作占64%。校外兼职硕士生导 师 13 人,其中教授 5 人,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中从事督导、提供专 业服务、参与主持机构行政管理等实际工作占80%以上。师资队伍年 龄和职称结构合理,双师型导师比例较高,行业经验丰富。专职导师 队伍中获民政部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1 人,武汉市黄鹤英才社会工作专 项人才3 人(武汉高校中人数最多),武汉市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 1 人,全国优秀社工人物2 人,全国“最美社工 ”3 人。获国家一流课 程 1 门,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1 项,二等奖2 项,社会工作专业获 评省级一流专业。学位点创办武汉楚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湖北省 首家、全国百强社工机构,荣获“全国社会工作实务创新基地 ”、“武
汉市工人先锋号 ”等荣誉奖项,行业地位领先,为研究生培养提供优 质的实践平台保障。
体育(0452)
2017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有博士生导师2 人、硕士生导师 18 人,博士学位及博士后教师 10 人。教师中有国际级、国家级裁判9 人、健将级运动员4 人、一级运动员5 人。近五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 基金4 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 1 项,教育部人文社科课题 1 项, 省、市级课题 22 项,横向课题 16 项,各类科研经费达400 万元,获 省市级奖励5 项,在国际顶级期刊发表论文多篇,SCI 及核心期刊发 表论文30 余篇,出版专著9 部,教材 15 部。建有国家级体育科普基 地“都市时尚体育 ”、湖北省一流专业建设点“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武汉市重点建设学科“体育学 ”和体育科学研究基地校级平台。体育 硕士的培养方式由学校导师与校外具有实践经验的导师联合指导,重 点突出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应用心理(0454)
2018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9 年获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专 任教师队伍中现有硕士生导师 12 人,有湖北名师 1 人,楚天学子 1 人,有正高级职称4 人,有博士学位 14 人。近五年,获得各级各类 教学成果奖3 项,承担纵向科研项目 11 项、横向科研项目 38 项,总 科研经费 784.83 万元,发表学术论文 240 篇,出版著作 17 部。
电子信息(0854)
2016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6 年获批“控制科学与工程 ”湖北 省重点培育学科。专任教师队伍中现有博士生导师 11 人,硕士生导 师 92 人,其中正高级职称 37 人,具有博士学位81 人。学位点目前 有武汉市英才5 人,市学科带头人5 人,市“十百千人才工程 ”人选 3 人,市优秀青年教师7 人,享受武汉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3 人,10 余名导师担任湖北省“科技副总”。近五年,获得教学成果奖4 项, 承担纵向科研项目 113 项,横向科研项目 214 项,总科研经费达400 0 余万元,发表学术论文 800 余篇,出版著作 10 余部,授权发明专 利/实用新型专利300 余项。拥有教育部智能制造2025 产教融合创新 基地、湖北省校企共建起重安全智控研发中心、湖北省环保型汽车油 管智能制造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武汉市智能物联网工程中心等 12 个 科研平台,与企业共同建设多个省级研究生产学研实践基地。
会计(1253)
2019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江汉大学是湖北省最早开办会计专业 的高校之一,会计学现为省一流专业建设单位。现有导师21 人,其 中高级职称 18 人, 占比 85.71%;博士学位 18 人, 占比 85.71%;聘 任五十余位具有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等资格的专家担任行业导 师。与信永中和、 中审众环等 10 家单位共建实习实践基地。近五年 获省部级以上项目 13 项,发表论文 150 余篇,到账经费近 300 万。 学位点聚焦于会计、审计与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整合与应用,关注公 司治理、投融资管理和财务运作的理论和实践,培养精通会计、财务 和审计实务,熟练应用数字信息技术,具有战略眼光、创新意识和国 际视野的应用型会计人才。
土木水利(0859)
2020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21 年获批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 拥有中国工程院谢礼立院士、谢先启院士,现有专任教师45 人,其 中博士生导师9 人,硕士生导师31 人;有高层次人才 11 人;有正高 级职称9 人,博士学位40 人。近五年承担国家重大、重点研发项目 3 项,承担其他纵向科研项目42 项、横向科研项目26 项,总科研经 费 5900 余万元,发表学术论文 500 余篇,主编和参编国家标准 5 项, 出版著作3 部,获授权发明专利20 余项、软件著作权 10 余项、国家 和省部级工法 10 余项。先后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 项,湖北省科 技进步一等奖3 项、二等奖2 项。拥有精细爆破国家重点实验室、爆 破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两个科研平台,拥有7000 余平方米室内实 验室、1000 余亩的野外实验基地和 1 个省级研究生实践基地,以及 总值超过 1 亿元先进仪器设备,与中建三局、中交二航局、中铁大桥 设计院、长江设计集团、武汉生态环境投资发展集团建立了战略合作 关系。
金融(0251)
2021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省属高校“城市圈经济与产业集 成管理 ”优势特色学科群、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城市圈 制造业发展研究中心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虚拟仿真实验 教学中心、商学院大数据研究中心等研究平台。专任教师队伍中现有 博士生导师(兼职)2 人,硕士生导师 11 人。近五年,获得省部级 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10 项、科研获奖 3 项,承担纵向科研项目 7 项,总经费 383.15 万元,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 2 项、省部级科研项 目 5 项,出版专著 10 部,公开发表论文 146 篇。
翻译(0551)
2021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目前开设英语笔译方向,以荆楚文化 外译和城市语言服务为主要培养特色。现有导师9 人,其中教授4 人、 副教授3 人、讲师2 人,有博士学位导师7 人。学院翻译教研室是湖 北省本科高校优秀基层组织,翻译教学团队是湖北省高校优秀团队。 拥有校级科研平台——翻译与区域国别研究中心;拥有《长江周刊》 汉英翻译语料库;翻译课程教师团队具有多年笔译实践经验。英语专 业现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湖北省一流专业建设点,《英语语法》 和《英汉互译②》为湖北省一流本科课程。学院与语言服务企业及省 市外事机构合作建有校企研究生实践基地。设置有学科与研究生管理 办公室、MTI 教育中心。
机械(0855)
2024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专任教师队伍中现有硕士生导师 19人, 其中正高级职称9 人,副高级职称 10 人,具有博士学位 18 人。本学 位点建立了“武汉市复杂机电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等市级科研平 台、“江汉大学先进传动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等校级平台,与德国凯 泽斯劳滕工业大学合作建立了“江汉大学—凯泽斯劳滕工业大学共建 研究中心 ”,与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共建了“汽车产业协同创新中心 ”, 并形成了一批有特色的科研成果。近五年来,本学位点教师获湖北省 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1 项,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6 项、省部级科研项目 16 项、横向科研项目 56 项,科研到账经费 1400 余万元,公开发表 学术论文 211 篇,出版专著 3 部,授权专利 138 项。
针灸(1059)
2024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学位点依托针灸学科平台开展建设, 设有江汉大学针灸研究所。现有专任教师队伍中,拥有博士学位人数 占比88%,高级职称者占比 33%,博士生导师 1 人,博士后合作导师 1 人,武汉市“黄鹤英才(专项)计划 ”获得者 1 人。主持国家级课 题 10 余项,省部级课题 20 余项,发表论文 180 余篇,出版专著 10 余部。研究成果获国家级奖项2 项,省部级奖项 10 余项。学位点下 设 8 家附属综合性医院和5 所中医医院,旨在依托实践基地与科研平 台培养具备扎实理论基础、精湛临床技能和科研能力的复合型中医针 灸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