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简介
江汉大学位于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美丽的三角湖畔,是一 所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综合性大学。
办学历史悠久,学科门类齐全。学校历史最早可追溯到辛亥革命 时期由黄兴和宋教仁在武昌创办的江汉大学。我校研究生教育起始于 1984 年。2018 年,学校入选湖北省“双一流”建设“国内一流学科 建设高校”,“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 设学科”。2021 年学校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化学工程与技术” 获批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22 年,学校成为首轮湖北省属一 流学科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现拥有 1 个湖北省属高校一流学科重点建 设学科、5 个省重点学科、5 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拥有 1 个一级 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3 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含9 个一级学科硕士 学位授权点和 14 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点)。
师资力量雄厚,导师队伍优秀。学校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 2 人、 双聘院士 4 人。现有专任教师 1269 人,博士学位教师占 51%;有国 家杰出青年项目、长江学者等各类国家级人才 22 人;有湖北省“百 人计划”“楚天学者计划”“湖北省产业教授”“武汉英才”等省、 市级人才 101 人,拥有 13 个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团队;形成了一支 以院士、“杰青”等国家级人才为领军,楚天学者、百人计划等省市 级人才为中坚,中青年博士教师为骨干的高水平导师队伍。学校现有 博士生导师 27 人、硕士生导师 1021 人,其中“双师双能”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 525 人,在校研究生 2000 余人。
科研平台优良,科研成果丰硕。学校有省部共建精细爆破国家重 点实验室、光电化学材料与器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 25 个省部级研 究平台,拥有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省级实习实训基地、 省研究生工作站等实践创新基地 20 余个。多年来先后获得省部各级 科技奖励 130 余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2 项、湖北省科技进步 一等奖 4 项、中国工程爆破协会科技进步特等奖 1 项和一等奖 6 项。 近年来,在承担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类别、经费上取得重要突破, 获批千万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 新合作专项,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制定了首个品种 真实性和实质性派生品种鉴定的国家标准,以及植物转基因鉴定的国 家标准;承担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 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等也实现了突破。我校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化学工 程与技术”,面向国家及区域经济重大需求,创新性地将化学反应工 程与动量传递等原理应用于爆破工程领域,在精细爆破基础理论和关 键技术研究方面处于国际领先地位;紧密结合武汉地区光电子产业集 群,开发了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工艺和新产品,在解决光电化 学材料的“卡脖子”技术难题上有新突破。
培养特色鲜明,培养成效突出。学校秉承“立德 致用 兼容 创 新”校训,着力为武汉、为湖北、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德 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性、创 新性、国际性人才。近五年, 我校研究生培养取得丰硕成果,多人获得国家奖学金,2 人获评湖北省“长江学子”称号。毕业生就业率超 过 91.74%,1 人获批 2022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并 赴西班牙巴塞罗那自治大学攻读博士学位,2023 年 18 人顺利考取为 211、985 等高校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就业市场稳定优秀。
深入科教融合,创新育人模式。学校加快推进研究生教育科教融 合,与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签订科教融合育人战略合作协议,以“科 教融合、协同创新、互利共赢”为宗旨,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 导向,以“四新建设”为引领,以培养一流人才和产出一流学术成果 为目标,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师资队伍建设等多领域、 全方位开展深度合作,积极探索科教融合育人新模式。自 2022 年开 始,通过聘任中科院武汉分院导师为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赴中科院武 汉分院开展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实习实践等形式,已经在土木水利、 基础医学、电子信息等硕士点开启实质性研究生联合培养,后续将在 更多专业深入开展。
“十四五”期间,学校将继续以服务武汉为己任,紧紧围绕城市 发展培养高质量人才、产业发展开展科技创新、能力发展深化学校综 合改革、师生发展优化服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尽显江汉奔腾之 气魄,乘风破浪、一往无前,谱写建设高水平城市大学的精彩篇章!
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 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江汉大学章程》, 结合我校硕士研 究生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江汉大学,招生单位代码 11072,报考点代 码 4241。注册地址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 8 号(邮政编码: 430056)。
第三条 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接 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 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 规定、办法,上级主管部门、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 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政策,研究、决 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研究生院负责执行上级部门招生 法律法规,制订年度研究生招生章程和相关管理文件,组织全校研究 生招生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纪委负责对初试考务、命题评卷、复试 录取、信息公开等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实施监督,受理信访投诉、处 理违纪舞弊、加强风险防控。
第五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院、研究院) 成立本单位的研究 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和监察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研究生 招生相关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考试方式
第六条 我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原则,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七条 我校 2024 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 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 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第八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预计 10 人,学术学位和 专业学位均可招生,最终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九条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第四章 学制及学习方式
第十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 3 年,实行 2-5 年弹性学制。
第十一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 种。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 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 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 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 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 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应满足以下报 考条件:
(1)尚未注册且未参加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
(2)应为以下普通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且授予医学学士 学位专业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临床医学专业、麻 醉学专业、精神医学专业、医学影像学专业、儿科学专业,往届生应在报考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应于 2024 年入学 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本科专业已限定专业方向的五年制及以上且授予医学学士 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原本科专业对应的招生领域。
6.报考我校基础医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应为普通全日制 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往届生应在报考前已获得本科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应于 2024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本科毕业 证书和学位证书。
7.报考我校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年龄 一般不得超过 40 周岁(1983 年 8 月 31 日以后出生者)。
8.报考我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须是全日制本科专业毕 业,接受非外语类的跨专业考生报考。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 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 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 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我校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国语言文学、中 国史、基础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临床医学、戏剧与影视、美术与 书法、设计、教育、体育、应用心理、电子信息、土木水利、翻译等 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第六章 报名及信息确认
第十三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确认网报信息 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 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 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 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 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 进行。
第十四条 网上报名。按照教育部时间安排,考生登录“中国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 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 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 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 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 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 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 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十五条 网上确认。具体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 构公布的时间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
考生网上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 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 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 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 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 自行承担。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缺一不可,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网上 确认者报名无效。
第十六条 武汉地区报考我校的考生,以及我校报考未在武汉 地区设考点的招生单位的应届考生,报考点选择我校。
第七章 考试及录取
第十七条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时间、复试时间以 教育部通知为准。初试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详见《江汉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 时间、内容和形式等,以各培养单位要求和通知为准。
第十八条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 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 单。
第十九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 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 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体检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八章 学费标准、奖助体系、住宿及就业
第二十条 我校各专业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 8000 元/年,会计 硕士(MPAcc)学费标准为: 全日制 1.5 万元/年、非全日制 3 万元/ 年,美术与书法、设计、音乐学费标准为 1 万元/年,具体标准以物 价局核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立了较完整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
1.奖励荣誉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
2.经济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 辅导员助理补助;
3.助困应急体系,包括突发性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
相关资助办法按我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内容以我校研究生院和 各培养单位网站公示为准。
第二十二条 我校为硕士研究生在学制内提供校内住宿。
第二十三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 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 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按录取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合同执行,不进行就业派遣。
第九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四条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 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 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 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 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 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所有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 处分(处理)等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 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 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 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严肃处理。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
题及复习资料。
第二十七条 其他招生政策以《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 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学位授权点简介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
2010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21 年获得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为湖北省重点学科(2012 年),湖北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201 8 年),湖北省“省属高校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2022 年)。
现有博士生导师 27 人,硕士生导师 61 人,有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 才 20 余人,教授 39 人,博士学位教师 72 人。
近五年获得省部级奖励 5 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 2 项,承担纵向科研 项目 100 余项、横向科研项目 200 余项,总科研经费 13000 万元,发 表学术论文 500 余篇。
支撑“光电化学材料与器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柔性显示材料与 技术”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等 10 余个省部级科研平台,江汉大学华 烁产学研一体化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研究生工作站等省级研究生实践基地的建设。
管理科学与工程(0871/1201)
2011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为湖北省重点学科(2012 年),为湖 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城市圈经济与产业集成管理”主干学科。
现有硕士生导师 49 人,有各类高层次人才 10 余人,教授 23 人、博 士学位教师 45 人。
近五年来承担多项国际、国家、省市研究项目,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 刊物上发表多篇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和省市科研奖 励。
拥有“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城市圈制造业发展研究 中心”等研究机构和“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 3 个省级实 验教学示范中心。
材料科学与工程(0773/0805)
2016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现有博士生导师 9 人,硕士生导师 51 人,有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 才 20 人,正高级职称 28 人,博士学位教师 53 人。
近五年获得获省部级科技奖 3 项,湖北省教学成果奖 1 项,承担纵向 科研项目 82 项、横向科研项目 42 项,总科研经费 2293 万元,发表 学术论文 168 篇,出版著作 9 部,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91 项。 支撑光电化学材料与器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柔性显示材料与技术湖 北省协同创新中心、湖北省光通信化学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8 个 省部级科研平台,湖北省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研究生工作站及华 烁产学研一体化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等 2 个省级研究生实践基地的 建设。
环境科学与工程(0776/0830)
2018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为湖北省“十三五”优势特色学科群 “光电化学材料与器件”的支撑学科。
现有博士生导师 5 人、硕士生导师 49 人,有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 才 30 余人,省级科技创新团队及教学团队 5 个。
近五年获得湖北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2 项,承担主持及参与国家级科 研项目 31 项,纵向科研经费 2100 万元,发表学术论文 300 余篇,授 权发明专利 4 项。
支撑“江汉大学院士专家工作站(环境与健康研究院)”、“工业烟 尘污染控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持久性有毒污染物环境与健康危 害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精细爆破国家重点实验室爆破工 程安全与环境保护研究所”、“江汉大学环境检测中心(CMA 认证实 验室)”、“江汉大学-环境化学与生态毒理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实验室”、“湖北省气体净化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等多个科研教学平 台的建设。
中国语言文学(0501)
2018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为武汉市重点建设学科(2005 年)。 现有硕士生导师 13 人,有省级、市级高层次人才 12 人,正高级职称 11 人,博士学位教师 31 人。
近五年获得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 3 项、湖北省教学成果二等奖1 项, 主持社科基金项目 7 项、省部级项目24 项等各级各类项目共计91 项, 出版学术著作 32 部,发表学术论文 424 篇。
支撑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江汉大学武汉语言文化研究中 心”、江汉大学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2 个省级人文社科重 点基地的建设。
中国史(0602)
2018 年获硕士学位授权,为省级重点(培育)学科(2019 年),为 湖北省“十四五”优势特色学科群“城市治理与文化传承”的主干学 科(2020 年)。
现有博士生导师 1 人、硕士生导师 9 人,正高级职称 6 名,博士学位 教师 14 人。
近五年获得省级奖 6 项、市级一等奖6 项,承担省部级、国家级项目10 余项,出版著作20 余部,发表论文 100 余篇。
支撑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江汉大学城市研究中心,及江汉大 学武汉抗战、武汉城市记忆(口述历史)校级研究中心的建设。
生物学(0710)
2018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为湖北省重点(培育) 学科。
现有博士生导师 3 人、硕士生导师 28 人,正高级职称 12 人,博士学 位教师 40 人。
近五年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 7 项,制定国家和行业标准 5 项,承担纵 向科研项目 50 余项、横向科研项目 60 余项,总科研经费超过 2000 万元,发表学术论文 200 余篇,授权发明专利 50 余项,培育植物新 品种 6 项。
支撑湖北省豆类(蔬菜)植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食用豆类自 然科技资源中心、湖北省汉江流域特色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工程中 心、农村农业部华中生物 DNA 指纹鉴定公共研发中心、生物 DNA 指纹 鉴定技术研发与应用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等多个省级科研平台和市、 校科研机构的建设。
基础医学(1001)
2018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为湖北省重点学科(2012 年)。
现有博士生导师 4 人、硕士生导师 40 人,有国家级、省市级高层次 人才 6 人,正高级职称 15 人,博士学位教师 84 人。
近五年获教学成果奖3项, 承担纵向科研项目 84 项、横向科研项目 48 项,总科研经费 1548.7 万元,发表学术论文 598 篇,出版著作 1 0 部,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75 项。
拥有武汉生物医学研究院等 5 个科研平台。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
2021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为武汉市重点学科(2013 年)。
现有硕士生导师 16 人,正高级职称 12 人,博士学位教师 25 人。有 省级高层次人才 10 人。
近五年获得各类国家级、省级奖项 5 项,有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2 门, 省级教学团队 1 个,承担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 150 余项,科研总经费
400 余万元,发表学术论文 500 余篇,出版著作 20 余部。
建有湖北省名师工作室、湖北省示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基地、湖北 省“理论热点面对面”实践基地、湖北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等省 级科研和教学平台。
临床医学(1051)
2014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现有硕士生导师近 300 人,正高级职称 182 人,有国家级、省市级高 层次人才 78 人,担任省市级各类医学会委员或副主委者占比 20.1%。 拥有 9 家研究生培养基地,其中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10 个、省市级临 床重点专科 127 个、省部级及以上各类教学与实践平台 38 个、湖北 省研究生工作站2 个、国内首家中美合作全科医师培训基地 1 个。
音乐(1352)
2015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音乐学院的历史可追溯到武汉师范学院(汉口学院)艺体系音乐专业 (1972 年)。学院是湖北省最早开办音乐专业的院校之一,在音乐 教育、音乐表演等领域具有较悠久的办学传统和深厚的办学基础。2 021 年音乐学专业成功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聘请了一大 批专家学者,如吴灵芬、洛秦、张立萍、李秀英、李心草、姚峰、殷 承宗等为我院特聘、客座教授。
专任教师队伍中现有 53 人,硕士生导师 28 人(含行业导师);有正 高级职称 5 人,博士学位教师 13 人(含在读)。
近年来,该学位点获得各级各类奖励 31 项,承担纵向科研项目 8 项、横向科研项目 25 项,总科研经费 148.09 万元,发表学术论文114 篇,出版著作 9 部。建有武汉城市音乐文化研究院等科研平台,10 余个研究生实践基地。
戏剧与影视(1354)
2014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现有硕士生导师 12 人,正高级职称 6 人,博士学位教师 12 人。
近五年,该学位点获得各级各类奖励 10 余项,各级各类教学成果奖 10 余项,承担纵向科研项目 41 项、横向科研项目 9 项,总科研经费 370.875 万元,发表学术论文 100 余篇,出版著作 13 部。建有武汉 语言文化研究中心、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等 2 个省级科研 平台。
美术与书法(1356)
2014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专任教师队伍中现有硕士生导师 18 人,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1 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1 人,中国书法家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 1 人,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 5 人,湖北省美术家协会理事 3 人,获屈 原文艺奖 2 项,15 人次获批湖北省美术(书法)人才培养工程。有 正高级职称 6 人,博士学位教师 3 人。
学院托管武汉经开区国有美术馆——汤湖美术馆,获得国家文旅部颁 发的全国美术馆优秀公共教育奖。聘请中国国家画院、湖北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馆、武汉美术馆等机构知名艺术家、策展人担任校外导师。 近五年,该学位点获得(各级各类)奖励 142 项,承担 3 项国家艺术 基金,1 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承担省市纵向科研项目 37 项、横 向科研项目 34 项,总科研经费2446.2 万元,艺术作品参加国家级省 级展览 29 项,发表核心期刊论文 23 篇,出版著作 45 部。
设计(1357)
2015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设计学为武汉市重点学科。
2021 年“武汉城市文化形象设计研究”课题作为“城市治理与文化 传承”子项目获批湖北省“十四五”湖北省高等学校优势特色学科群。 专任教师队伍中现有硕士生导师 11 人,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 4 人; 有正高级职称 4 人。近五年, 本学位点获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 2 项,省社科研究项目 4 项,省级教学成果奖 1 项,横向科研项目 5
1 项,总科研经费 223.14 万元,出版教材著作 12 部,核心以上论文 29 篇,艺术作品 43 篇,省级以上艺术作品获奖 12 项。为武汉社会 经济发展贡献江大设计力量,湖北机场 LOGO 设计、《湿地公约》第 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志愿者服装设计、武汉青年人才之家 VI 设计等收 到广泛好评。
教育(0451)
2016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现有博士生导师 1 人,硕士生导师 68 人,有省级、市级高层次人才 9 人,正高级职称 36 人,博士学位教师 63 人。
近五年获得各级各类奖励 410 项,各级各类教学成果奖 16 项,承担 纵向科研项目 218 项、横向科研项目 88 项,总科研经费 2217.118 万 元,发表学术论文 417 篇,出版著作 50 部,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 型专利 26 项。
支撑课程与教学研究所等科研平台和武汉市外国语学校省级研究生 工作站。
社会工作(0352)
2018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现有硕士生导师 13 人,教授 5 人,博士学位教师 9 人,有国家级、 省级、市级高层次人才 4 人。
近五年获评国家一流课程 1 门、省级教学成果奖 3 项,省级一流专业。 支撑湖北省首家全国百强社工机构“武汉楚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 建设,获得“全国社会工作实务创新基地 ”、武汉市“工人先锋号” 等荣誉奖项。
体育(0452)
2017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现有博士生导师 2 人、硕士生导师 17 人,博士学位及博士后教师 10 人。教师中有国际级、国家级裁判 9 人、健将级运动员 4 人、一级运 动员 5 人。
近五年获得国家自然社科基金 4 项,教育部人文社科课题 1 项,省、 市级课题 22 项,横向课题 16 项,各类科研经费达 400 万元,获省市 级奖励 5 项。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30 余篇,出版专著 9 部,教材 15 部。 建有国家级体育科普基地“都市时尚体育”、湖北省一流专业建设点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武汉市重点建设学科“体育学”和体育科 学研究基地校级平台。
应用心理(0454)
2018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现有硕士生导师 12 人,有省级高层次人才 2 人,正高级职称 4 人, 博士学位教师 14 人。
近五年获得各级各类教学成果奖 3 项,承担纵向科研项目 11 项、横 向科研项目 38 项,总科研经费 784.83 万元,发表学术论文 240 篇, 出版著作 17 部。
电子信息(0854)
2016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控制科学与工程”为湖北省重点(培 育)学科(2016 年)。
现有博士生导师 7 人,硕士生导师 58 人,其中正高级职称 35 人,具 有博士学位 58 人。
近五年获得国家和省市级奖励 16 项,教学成果奖 4 项,承担纵向科 研项目 84 项、横向科研项目 86 项,总科研经费 1883.5 万元,发表 学术论文 479 篇,出版著作 46 部,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197 项。
支撑教育部智能制造 2025 产教融合创新基地、湖北省校企共建起重 安全智控研发中心、湖北省环保型汽车油管智能制造企校联合创新中 心、武汉市智能物联网工程中心等 12 个(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建设, 拥有数十家企业作为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
会计(1253)
2019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现有教授 8 人,副教授 11 人,博士占比 77%,拥有省级高层次人才 2 人。
拥有信永中和、致同、中审众环等会计师事务所,用友、银丰集团等 十余家单位为研究生联合培养实习实训基地。
土木水利(0859)
2020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为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智能爆破 与城市环保”主干学科。
拥有中国工程院谢先启院士、谢礼立院士,现有博士生导师 5 人,硕 士生导师 15 人;有高层次人才 11 人,正高级职称 9 人,博士学位教 师 28 人。
近五年承担国家重大、重点研发项目 3 项,承担其他纵向科研项目 1
9 项、横向科研项目 22 项,总科研经费 4000 余万元,发表学术论文
500 余篇,主编和参编国家标准 5 项,出版著作 3 部,获授权发明专 利 20 余项、软件著作权 10 余项、国家和省部级工法 10 余项。先后 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2 项,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3 项、二等奖 2 项。
支撑精细爆破国家重点实验室、爆破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两个科研 平台建设,拥有 1 个省级研究生实践基地;中建三局、中交二航局、 中铁大桥设计院、长江设计集团、武汉生态环境投资发展集团为研究 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
金融(0251)
2021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现有博士生导师 1 人,硕士生导师 10 人。
近五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10 项、科研获奖 3 项,承 担纵向科研项目 7 项,总经费 383.15 万元,出版专著 10 部,发表论 文 146 篇。
建有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城市圈制造业发展研究中心”、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商学院大数据 研究中心等研究平台。
翻译(0551)
2021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现有硕士生导师 10 人,正高级职称 7 人,博士学位教师 9 人。翻译 教学团队是湖北省高校优秀团队,翻译教研室是湖北省本科高校优秀 基层组织。
近年,培养的学生屡获外研社“国才杯”全国英语大赛奖、全国大学 生英语竞赛奖、中央电视台“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奖;62 人次 分获中西部和湖北省翻译大赛奖。
拥有江汉大学校级翻译中心实践平台、《长江周刊》编译团队和多家 实习实训校外合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