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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时间:2024-11-23 07:18:54    来源:中国农业科学院

中国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我院”)成立于1957年,1981年成为我国首批博士学位与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作为国家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担负着全国农业重大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任务,致力于解决我国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中基础性、方向性、全局性、关键性重大科技问题,在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地方经济、培养高层次人才、促进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十三五”以来,在《NATURE》《SCIENCE》《CELL》等全球顶尖期刊发表论文73篇;取得国家级科技奖励成果38项,占全国农业领域1/4。我院拥有世界一流的国家级科研设施与科研创新平台,包括全球最大的大动物生物安全四级实验室单体设施、亚洲最大的大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集群、全球单体最大和原生资源最多的国家作物种质库,以及2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15个全国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技术创新中心、5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等。与330多个外国政府部门、科研教学机构以及近50个国际组织、基金会和跨国公司等建立了合作关系,与多双边合作机构共建包括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认定的9个国际参考实验室在内的120多个国际合作平台,414位专家在国际机构、组织和国际期刊兼任高级职务。

我院研究生教育形成了以38位院士接续领军,包括“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神农英才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农业科研杰出人才”等高层次专家400余人次共同参与的2781名优秀导师队伍,其中博士生导师1079人;以涵盖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四大学科门类的63个博士学位授权点,8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为主干;以39个培养单位共同构建“院所结合、两段式培养”为特色的包括硕士、博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以及中外合作办学、来华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多类型、国际化、开放式的人才培养体系,将中国农业科学院的科研资源优势转化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特色办学优势,为研究生完成课程教学、开展学术研究、参与课题实践、培养创新能力等提供了农业科研国家队特有的广阔舞台。现有10个A类学科,其中5个A+学科(作物学、园艺学、植物保护、畜牧学、兽医学),3个A学科(生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硕士专业学位),2个A-学科(生态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实力雄厚,专业特色鲜明。根据科睿唯安(Clarivate Analytics)最新数据,我院有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万分之一(农业科学、植物与动物科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千分之一(农业科学、植物与动物科学微生物学、环境与生态学),1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百分之一。与国内高校相比,前万分之一学科数排名并列全国第4位,稳居全国一流、世界先进。

截至2024年9月,我院累计授予博士学位4850人、硕士学位17622人。其中有11位校友成为两院院士、12位校友成为省部级领导、1位校友现任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总干事,更多的校友成为了科研领域的优秀专家学者、农业主战场的中坚力量。

一、招生规模及专业

2025年我院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1496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约551人,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生933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生12人。以上拟招生数包含推免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30人),实际招生数以国家下达招生计划数为准。

招生专业(领域)及招生人数详见附件1《中国农业科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习方式、学制与就业方式

我院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基本学制为3年,按有关规定可提前1年毕业。因特殊情况经批准最长可延期1年毕业。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基本学制为3年,因特殊情况经批准最长可延期2年毕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学期课程学习时间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同,根据自身实际可分多个学期完成课程学习。论文研究阶段可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

硕士研究生在达到培养方案要求和学位授予标准规定后,获得相应毕业证书(注明学习方式)和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三、报考条件

(一)推荐免试

我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推荐免试硕士生的申请条件详见《中国农业科学院接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管理办法》。

(二)全国统一考试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1篇(含)以上文章;③报考专业(领域)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取得所在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书。

5.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生源范围、招生对象、资格审核等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四、报名

(一)推荐免试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根据我院要求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填报志愿、支付报名费、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手续。已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具体要求详见《中国农业科学院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公告》。

(二)全国统考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

2.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并公布,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3.有关要求:

(1)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须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而造成无法考试或录取的考生,后果由本人承担。

(4)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最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6)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材料。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7)符合有关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申请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还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五、初试(限全国统考考生)

(一)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时间

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考试地点

报名点选择我院的考生,到我院研究生院参加考试;报名点选择当地省、市招生办公室指定报名点的考生,在当地报名点参加考试。

(四)招生专业(领域)、研究方向、考试科目

相关信息详见《中国农业科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考试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315-化学(农)、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为全国统考(联考)科目;其他科目均为自主命题。

六、复试(限全国统考考生)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研究生院的统一安排下,由各培养单位分别组织进行。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均由各培养单位自行规定,并在复试前通过网站向考生公布。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2。

(一)复试分数线

进入我院各培养单位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一类地区复试分数线要求,各培养单位可根据上线生源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分数线的复试分数线。

(二)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执行教育部的统一规定,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通知。

(三)复试内容

复试重点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动手能力等,一般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核、综合面试、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等,具体复试内容由各培养单位自定。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阶段进行,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具体科目由报考培养单位规定,但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四)复试比例及权重

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培养单位根据生源情况和专业特点,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五)资格审核

复试期间各培养单位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七、调剂政策(限全国统考考生)

我院接收符合教育部规定调剂基本条件的考生调剂。报我院调剂考生(含院内调剂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报考学术学位型和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之间的调剂政策,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八、体检

体检工作在拟录取阶段由各培养单位组织进行。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九、录取

我院对于通过初试、复试等环节的考生,在综合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的基础上,按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决定拟录取名单,并以双向选择方式确定导师。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正式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的非定向往届考生须在人事档案到达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等规定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学费及奖助体系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院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均为8000元/人/年。推免生均免收第一年学费,优秀推免生均免收基本学制内全部学费。

我院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由奖学金和助学金两部分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100%覆盖)、研究生院单项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研究生院助学金、导师助研津贴、“三助”津贴、“勤学励志”助学金、特困生补助及培养单位提供的奖助津贴等,具体信息可登录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和相关培养单位网站查询。

十一、其他

(一)我院录取的兽医类(含兽医学学术型、兽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到我院研究生院兽医学院(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入学报到、住宿并完成第一学年课程学习。我院京外培养单位录取的生物学学科(包含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和生物信息学专业)、作物遗传育种专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到我院深圳研究生院(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入学报到、住宿并完成第一学年课程学习。海南专项研究生到海南省三亚市“中国农业科学院国家南繁研究院”入学报到、住宿并进行课程学习和科研实践,培养全环节原则上在海南省完成。中国现代农业联合研究生院(以下简称“联合研究生院”)专项研究生到河南省郑州市联合研究生院校区入学报到、住宿并完成第一学年课程学习。

(二)关于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考生可咨询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有关培养单位。

(三)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可查询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gs.caas.cn。

(四)招生单位代码:82101;单位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1;联系电话:010-62162692,82106766,82106609(传真);电子邮箱:yzb@caas.cn。

(五)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历年真题及参考书目或办理邮购业务。工作时间内接待咨询。

(六)如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录取/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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