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将于2020年10月31日结束,今年我市继续实行网上确认,为做好本次信息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确认对象
选择“1311衡水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且于10月31日前完成网上缴费的以下考生:
1、驻衡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在我市工作且由本单位为该职工缴纳2020年6月至10月连续3个月以上职工社保的往届生、届时可毕业的自考或网络教育本科考生(工作单位应与研究生报名信息中工作单位一致)
3、户口在衡水辖区的往届生或届时可毕业的自考、网络教育考生、出国(境)留学生
4、经所在部队同意报考的驻衡部队官兵
二、确认方式
建议考生使用手机进入网上确认平台系统。
网上确认系统网址:yz.chsi.com.cn/wsqr/stu
或扫描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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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登录页面后,输入本人网上报名的学信网账号、密码即可登录系统。
三、确认时间
上传材料时间:11月5日9:00 — 9日17:00
因审核未通过且需要补充材料的,重新上传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10:00,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考生须于上述规定时间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的“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上传身份证照片、上传手持身份证照片及其它相关材料照片”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必须完成上述手续且经我报考点审核通过,否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强烈建议:考生不要在确认的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
四、网上确认所需材料
1、本人近三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照片要求: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蓝色或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
(2)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
(3)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为不小于2/3;
(4)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7)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8)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9)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标准照片示例:
注意: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初试入场人脸识别等环节,是审核的重点,请务必按要求上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照片要求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3、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照片要求:
(1)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
(2)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
(3)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4)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7)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8)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9)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4、学历学籍材料照片,要求有关内容应清晰可辨。
应届本科生: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届时可毕业的自学考试:我省自考考生上传成绩截图,外省自考考生上传省级自考部门出具的成绩单
届时可毕业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届时可毕业出国(境)留学本科生:护照、国(境)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出入境信息等
5、户籍或社保、军人材料照片,要求有关内容应清晰可辨。
户籍在衡水辖区的往届生、届时可毕业的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户口本本人页和户口本首页共两张(户口信息将与衡水市公安局数据库进行数据比对,根据《刑九》伪造变造证件将承担有关法律后果)。
符合社保要求的非衡水籍且在衡水工作的往届生、届时可毕业的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工作单位介绍信(社保信息将与衡水市人社局数据库进行数据比对,根据《刑九》伪造变造证件将承担有关法律后果)。
驻衡部队官兵:所在部队同意报考证明、军人证件(军官证、文职证等)。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上传《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照片,要求有关内容应清晰可辨。
7、未通过学历学籍验证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届时可毕业的自考、网络教育考生、留学生上传成绩单。
8、在读研究生(即学历学籍审核结果为:有研究生学籍)须提供由研究生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结果反馈
我院从11月5日至9日集中审核考生上传的材料,审核完毕后会通过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请考生及时登陆网上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考生必须按照审核不通过原因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复审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审核结果说明:
(一)审核通过:考生已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
(二)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或修改)材料: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有关材料并重新提交上传。
(三)审核不通过:因不符合我报考点接收条件或未按时补充材料参加复审导致最终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如有异议可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我院咨询。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完成报名费支付,未交费考生信息为无效信息,不能参加网上信息确认。
2、网上确认审核通过的考生不需再到现场审核。
3、网上确认审核结果不实时同步至研招网网报信息中,审核结果以网上确认系统中提示为准。
4、未参加网上信息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补充材料或因不符合我市报考条件审核不通过的,其报名信息无效。
5、因取消报名、未参加网上信息确认或虽参加网上信息确认未通过报考点审核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数据核查结束后(预计在12月底前)退回原支付账户。
6、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9日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12月26日、27日的考试安排信息(考点、考场、座位号等)标注在考生准考证上;第三天考试科目的考试地点,我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站内短信、第一科考试期间告知等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7、需申请享受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须在网上信息确认期间持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到我院提出书面申请。
8、网上信息确认期间,我院设咨询服务站。咨询服务站地址:衡水市桃城区报社街488号,衡水市教育考试院202室。咨询电话:0318-2110612。
9、考生入场考试疫情防控相关事项另见本报考点《疫情防控工作公告》。
请及时关注衡水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建议您关注学信网公众号并绑定微信账号(如已关注公众号,可在“学信账号-绑定学信网账号”菜单栏里,点击进入绑定页面),以及时接收重要提醒消息。
衡水市教育考试院
2020年10月28日
原文标题:衡水市2021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hseea.net/Item/7845.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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