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硕士网

北京物资学院会计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会计学硕)

时间:2024-05-13 07:42:20    来源:北京物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规范推免工作文件,为做好我校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接收推免生)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现就具体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申报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学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具备所在高校推荐资格。

(四)身心健康,符合相关规定。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2024年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外,我校所有可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专业均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为硕士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最终确认的招生人数为准。

三、考生报名及接收程序

(一)考生报名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开通后,考生须联系申报学位点所属二级学院,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推免生按推荐高校工作安排于2023年9月28日前完成推荐工作,我校于2023年10月20日前完成接收录取工作。

(二)材料审核及复试

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需向学位点所属二级学院提供以下材料:

1.《北京物资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

2.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最新成绩单1份;

3.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PETS等成绩单)

4.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及其它可证明学术水平与能力的材料及获奖证书)(如果有可提供)。

5.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各二级学院按要求审核考生各项申请材料,审核通过者可参加复试。考生提供的材料应符合要求并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在接收录取任何阶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具体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三)拟录取及公示

复试合格者,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经考生确认后录满各学科、方向/专业硕士学位类别相应招生计划为止。

我校将在网上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并将经过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再参加统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确认,否则拟录取资格将失效。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志愿填报、接收待录取等操作均须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否则待录取结果无效。

(二)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各二级学院可制定不低于本通知基本要求的本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相关学院接收工作实施细则及复试安排请关注各学院官网。

(三)各学院联系方式请见北京物资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yjsb.bwu.edu.cn/。

欢迎各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报!

录取/复试名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