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考研在即,考研小伙伴们准备的如何,再忙也要记得关注院校官网的信息哦,尤其是目标院校的考研信息,千万不容错过。小编会及时更新各院校2023年的招生信息。下面小编整理了“
2023推荐免试: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盘锦分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的内容!快来看看!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化工学院盘锦分院实际情况,特制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章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能够获得本科所在高校2023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毕业生。考生2023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接收专业
化工学院盘锦分院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信息如下:
招生专业指导教师专业方向可登录大连理工大学主页“师资概况”界面浏览,查询地址 http://faculty.dlut.edu.cn/ 。
三、申请流程
申请者可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申请我院:
方式一: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并参加我校学术夏令营(考核结果为合格)→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申报我校;
对于该方式的申请者,须提前自行联系导师,导师同意接收后,由导师填写《接收推免生确认表》,并于9月22日上午9点前由导师签字后扫描或拍照发至邮箱 gaon@dlut.edu.cn 。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开通后,已提交《接收推免生确认表》的夏令营营员须在开通后6小时内申报我学院,并在我院分别发出复试通知1小时内、待录取通知1小时内,分别完成复试、待录取确认。逾期未报名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待录取确认者,夏令营优惠政策无效,需再次参加院系的面试选拔。
方式二:参加我校接收推免生预报名及考核(考核结果为待录取、递补录取)→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申报我校;
申请者须在9月22日前登录我校接收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202.118.65.123:8080/xlygl/tmsgl/default.aspx)进行报名,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加入钉钉群:8485001436。
申请者考核通过后,须提前自行联系导师,导师同意接收后,填写《接收推免生确认表》,并在9月26日前由导师签字后扫描或拍照发至邮箱gaon@dlut.edu.cn 。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开通后,考核结果为待录取的,须系统开通后6小时内申报我学院,并在我院分别发出复试通知1小时内、待录取通知1小时内,分别完成复试、待录取确认;考核结果为递补录取的,须系统开通后12小时内申报我学院,并在我院分别发出复试通知1小时内、待录取通知1小时内,分别完成复试、待录取确认。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预推免考核录取结果、合格专业依次录取,逾期未报名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待录取确认者,需再次参加院系的面试选拔。
方式三:直接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申报我校。
申请者须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规定的时间内申报我校。
审核报名申请材料后,在系统中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申请者请在12小时内接受复试,超过规定时间取消复试资格。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加钉钉群:8485001436。
化工学院盘锦分院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复试情况确定其待录取资格,并向待录取的申请者发待录取通知,申请者请在12小时内完成待录取确认,超过规定时间取消待录取资格。
化工学院盘锦分院分批次审核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中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四、复试考核时间及方式
1.复试时间
(1)预推免复试时间
2022年9月24日 10:00
(2)推免复试时间视报名情况而定,请关注化工学院盘锦分院网站及推免钉钉群通知。
2.复试方式
化工学院盘锦分院接收推免生采取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统一使用“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具体操作办法详见附件1、附件2。
五、复试内容及流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化工学院盘锦分院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及综合文化素质进行考核。所有被化工学院盘锦分院拟录取的推免生须于2022年10月19日前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附件3)。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化工学院盘锦分院将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
(1)英文自我介绍(时长3分钟)
(2)12分钟PPT介绍,介绍内容须包含:
本科学校、专业信息;
专业排名信息;
本科课程及成绩介绍;
外语能力;
参与科研创新类项目、竞赛情况;
其他有价值信息。
学生PPT介绍时评委可随时提问。
(3)评委与考生问答。
六、其他说明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无效:
(1)申请者提供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2)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存在违法、违纪处分记录者。
(3)被本科所在学校取消推免资格者。
3.若在我校接收推免生期间上级单位发布新的文件要求,则相关事宜按照相关文件执行,请各位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通知。
4.其他未尽事宜见《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http://gs.dlut.edu.cn/info/1156/12911.htm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老师
联系邮箱:gaon@dlut.edu.cn
钉钉群号: 8485001436
联系地址: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化工学院盘锦分院教务办公室D01-204
原文标题:化工学院盘锦分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原文链接:http://pjpce.dlut.edu.cn/info/1358/8207.htm
以上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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