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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

时间:2025-03-28 03:46:12  

调剂要求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确保科学性。

3.调剂工作办法由二级招生培养单位确定,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

5.报考各类“国家专项计划”,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等的考生不得调剂到我校。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需满足A类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否则无效。

录取/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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