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的二区(B类考生)要求。
3.各招生学院自行制定学院调剂细则,调剂细则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
4.原则上,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5.原则上,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他规定由各招生学院在调剂工作办法中明确。
6.学术学位可调入专业学位,专业学位不可调入学术学位。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同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9.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10.具体调剂信息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开通专业为准。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其他调剂要求均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