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教学函〔2024〕4 号)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 文件要求,结合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合格生源的情 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工作组织
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骥
副组长:池明赫
组员:高俊国、 吕艳玲、陈明华、陈亭 负责复试全面工作。
考生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池明赫
组员:于长胜、各复试面试小组秘书。
负责与考生联络,并审查考生的复试资格。
面试小组
组长:池明赫
组员:各研究方向专业教师。 负责对考生进行复试
招生复试监督小组
组长:刘骥
副组长:池明赫
组员:高俊国、 吕艳玲、陈明华 负责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成绩复核小组
组长:池明赫
组员:于长胜、各复试专业方向组秘书 负责复核本学院所有复试成绩及总分。 三、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 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满足教育部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
(二)考生调剂的学术条件:
1. 电气工程(080800) 专业调剂接收一志愿为电气工程 (080800)一级学科考生,考生初试考试科目外语须为英语一, 专业课一须为数学一,本科专业为电气工程。
2. 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00)专业调剂接收一志愿为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00)一级学科、电气工程(080800)一级学科、 能源动力(085800)专业领域、电子信息(085400)专业领域考 生,考生初试考试科目外语科目须为英语一或英语二,专业课一 须为数学一或数学二,英语一、数学一优先。
3. 电气工程(085801) 专业调剂接收一志愿为电气工程 (080800)一级学科或能源动力(085800)领域电气工程专业考 生,考生初试考试科目外语科目须为英语一或英语二,专业课一 须为数学一或数学二。
(三)调剂考生遴选办法
遴选调剂考生将按照初试总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 单。
(四)调剂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差额比例
学院按照实际情况确定调剂复试分数线。复试实行差额复 试,学院自主确定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复试差额比例。
(五)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后,一律不予取消待录取资格。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学院负责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 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需准备的资格审查材料:
(一)考生亲笔签名的《考生承诺书》。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 验证报告;自考生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提供网 络教育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
(三)往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 注册备案表;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 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四)本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调剂复试考生提供)。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 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六)报考专业所在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复试方式及内容
(一)调剂考生采取网络远程面试复试方式。
(二)网络远程复试使用“双机位 ”,主、副机位均使用“钉 钉 ”平台。备用“腾讯会议 ”平台,正常情况下不启用,仅在钉 钉平台出现异常时应急使用。
(三)复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分为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外语水平考核三部分内容,复试 满分 100 分,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
1.专业素养考核,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专 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考生的研究潜质,满分 50 分。
2.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思想品德考核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基本理论,逻辑思维、推理及判断能力, 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活动,心理健康等,满分 35 分。
3.外语水平考核,考察听力和口语水平、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满分 15 分。
4.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四)报考会计、工程管理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在 复试中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调剂考生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思 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时间 120 分钟,满分 100 分)。
复试总分=面试成绩×90%+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 10%。
(五)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 2 门 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 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调剂考生采取网络远程方式),由招生学 院组织实施。每门课考试时间 60 分钟,满分 100 分,低于 60 分 视为复试不合格。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六)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六、总成绩计算
硕士研究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 计算公式为:
(1)初试满分为 500 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30% (2)初试满分为 300 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总分÷3×70%+复试总分×30% 七、录取
(一)学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分批次以考生总成绩 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时按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之和排序。如遇考生未 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取消其待录取资格,从复试合格 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一律视为不 合格,不予录取。
(三)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 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原单位产生 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 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 效。
(五)考生的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 八、调剂时间安排
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开展调剂复试工作。具体复 试时间安排以学院发布的复试时间为准。
九、其他
本办法由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如 遇国家政策调整, 以最新文件为准。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