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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附属滁州医院(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拟录取名单公示

时间:2025-04-13 10:19:35    来源:安徽医科大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生源调剂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调剂原则

生源调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生源调剂基本条件

1.考生初试成绩(单科、总分)须达到我校规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国家A类考生进入复试线),其中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各专业(专业代码1051开头)调剂考生分数线为总分315分,单科达到国家A类考生复试线。

2.符合我校招生报考指南及专业目录所规定的报考要求(如英语、学历、学制、学习形式要求等,具体见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特别要注意备注栏目的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在同一学科 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两位必须相同),且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公共卫生各专业(专业代码1004、1053开头)仅接受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为1004、1053开头的公共卫生相关专业考生调剂。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

4.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一级学科各专业: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对于本科阶段为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专业的专业学位考生,如申请调剂专业学位,只能申请调剂到相同的二级学科专业(详见招生简章说明);第一志愿报考非临床(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不能调入临床(口腔)医学专业,且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不能互调。

5.未经网上公布的缺额专业,一律不调剂考生。所有专业均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非全日制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调剂,其他与全日制考生各项调剂要求一致。

6.在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以及退出规培三年内的人员不得报考、不得调剂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含违约)不得报考、不得调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上级有关部门文件规定的特定情形除外)。

7.已进入我校一志愿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如不符合招生报考章程及专业目录上规定的复试专业的报考要求(如英语、学历、学制、学习形式要求等,具体见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特别要注意备注栏目的要求),须申请调剂其他专业,否则不予最终录取。

三、调剂工作要求

1.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内和校外调剂考生),调剂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调剂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一旦填报志愿确定后,志愿锁定24小时不能修改。如遇网络堵塞或系统设置问题,学校将研究处理。

2. 申请调剂考生只能填写我校一个培养单位的一个专业或研究方向(即只能填写一个我校志愿,有研究方向的必须选择研究方向),多报或不选研究方向视为无效报名。

3.对申请同一培养单位、同一专业内的调剂考生,原则上按调剂该专业考生(剔除不合格考生,包括填报2个及以上志愿考生,不符合专业报考要求的考生等)的初试成绩总 分从高到低排序,同时综合考虑,按照调剂比例确定调剂成功考生名单。如遇考生不按要求确认或调剂成功后放弃,将视情况补充调剂考生。

4.我校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有缺额的专业在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调剂招生计划的120%,各培养单位自主确定各专业调剂复试比例。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5.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应对本人行为负责,诚信应考,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调剂工作流程

序号

内容

1

研招网公布各缺额专业,考生线上填写志愿

2

各培养单位下载考生最终志愿,对申请调剂志愿考生(剔除无效报名)进行审查和筛选,给调剂成功考生发复试通知

3

调剂考生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确认同意参加复试”,不按要求确认视为放弃

4

组织调剂考生复试

5

通过调剂系统给拟录取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

6

拟录取考生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确认拟录取不按要求确认视为放弃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我校退役大学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10名,目前均已完成,不再接收该专项调剂。报考该专项的考生如调剂至我校,须在调剂系统中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与普通计划考生执行相同的调剂复试条件,否则不予通知复试。

如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政策,以新政策为准,如有变 化,另行通知。

2025年4月2 日

录取/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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