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经过初试、复试和考核,现确定以下学生为我院2020年一志愿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并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从2020年5月20日到6月2日。如体检和政审等合格,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通过后可正式录取。
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院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联系电话:0571-882155**
邮箱:gs@hmc.edu.cn
通信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82号
邮政编码:310013
研究生处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