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等有关规定,经各学院复试、初审,确定拟录取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zsgs)备案信息为准。公示期4月28日―5月10日,公示期间,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者,请实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反映。
地点:行政楼719B室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2025年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9-04-23 04:48:46 录取复试名单查询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