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理工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资格审查、初试、复试选拔,现将陕西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若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校研究生院或纪委反映,反映情况应准确、真实、清楚。
研究生院:电话:0916-26415**,邮箱:yzb26415**@snut.edu.cn
校 纪 委:电话:0916-26415**,邮箱:j**@snut.edu.cn
特别说明:
1.此名单为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名单须经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确定。
2.学籍学历有问题并且未按时提交所需证明材料、政审未通过、资格审核未通过、体检不合格、违规违纪或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不予录取,并在拟录取公示名单中予以取消拟录取资格。
3.考生与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无法按时调取档案等材料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将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录取通知书预计于6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发放相关事宜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snut.edu.cn/)和“陕西理工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发布,届时会发布考生提交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等通知,请考生及时查阅并按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