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见附件,公示期2021年4月9日-4月19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实名书面申诉(限工作日)。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7-67883581。
二.若有放弃,请于4月12日12:00前将书面声明提交至地空学院。
三. 奖学金等级信息另行公示。
四.没有确定导师的考生请尽快确定,若没有导师接收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考生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②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③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④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⑤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⑥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⑦提供虚假信息。
六.请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政审、调档等手续。
(1)拟录取的所有考生,在4月15日前办理“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附件自行下载打印)”寄送手续;
(2)拟录取的往届考生,请在5月20日前办理档案寄送手续;拟录取的应届考生,请将调档函提交给本科所在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档案移交手续,档案可于7月寄往我校,9月1日截止收取档案。
七.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教育部,经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的考生,由我校研招办寄送录取通知书(本校考生直接到我院领取)。
八.材料寄送
请在信封外注明“研招”字样,并通过邮政EMS邮寄相关材料,且勿通过快递公司邮寄。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空学院院办
邮编:430074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7-678835**, E-MAIL:yjs05@cug.edu.cn
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