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和我院硕士研究生招收办法及有关规定,依据学生初试、复试成绩及学校分配给我院的招生名额,经学院复试拟录取工作小组讨论,如下为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结果(见附件),并报学校审批。
公示时间:2024年3月31日—4月12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反馈,联系电话:0532-869817**,联系人:邹老师。
拟录取后材料提交
1、考生在获得学院公示的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应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空白模板均可通过我校“复试专栏”下载):
1)定向就业协议书。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由考生签字、所在单位盖章后提交我校一式三份,待我校盖章后于考生入学报到时返还考生两份。
2)现实表现情况表。一般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加盖人事、组织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
2、录取名单经上级录检通过后,学校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并同时为“非定向就业”考生发放《人事调档函》,考生人事档案应于入学报到前寄至我校。档案邮寄地址:
1)青岛开发区长江西路66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工科楼C座243,邹老师,联系电话:0532-869817**。
2)所有快递务必发EMS或顺丰。外校应届生可以由学校统一发机要。
3、录取名单经上级录检通过后,学校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4、体检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