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及《西南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规定,并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同意参加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单独考试考生拟录取(名单附后)。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若有考生因无法就读而放弃拟录取,须于4月20日前提交带身份证件的放弃申明(手写签字)至我校研招办公开邮箱(xnzfy**@163.com),其名额将按退役学兵考生标准分数排名依序递补。
二、若有考生网上调剂到其他招生院校并已确定拟录取,则我校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如有疑问可咨询我校研招办(电话:023-672588**,672588**;传真:023-672588**)。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投诉电话:023-672588**(纪检监察室);183234662**;投诉电子信箱:xzh**@swupl.edu.cn。
西南政法大学研招办
202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