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及《西南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规定,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同意参加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合格考生7人递补拟录取(名单附后)。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考生因无法就读而放弃拟录取,须于4月27日前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及放弃申明(手写签字)至学校公开邮箱(xnzfy**@163.com),其名额将按复试组考生总成绩排名依序递补。
二、递补考生网上调剂到其他招生院校并确定拟录取,则我校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如有疑问可咨询我校研招办(电话:023-672588**,672588**;传真:023-672588**)。
四、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投诉电话:023-672588**(纪检监察室);183234662**。
投诉电子信箱:xzhpb@swupl.edu.cn
西南政法大学研招办
2023年4月21日